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房屋零星装修改造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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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份额执行完毕或服务期限到期本框架终止。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1.2.1标包1:市区范围分局(含公司本部)招标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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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为5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2.2标包2:新区、永登、榆中、红古、皋兰等郊区招标范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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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3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5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其中,其中标包1采购估算金额为680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标包2采购估算金额225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标包2最高限价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参选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1.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8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2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2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2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近两年(自2022年1月2
起)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评价检测:/。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
1月
9时00分至20
1月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份额执行完毕或服务期限到期本框架终止。
1.2本项目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1.2.1标包1:市区范围分局(含公司本部)招标范围为: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维修地点 |
1 |
CP01644 (房屋装修和改良) |
装修改造服务 |
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房屋零星装修改造服务。 |
/ |
甘肃省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注册后查看
中标人数量为5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实施地域 |
备注 |
1 |
第一名 |
40% |
甘肃省 |
/ |
2 |
第二名 |
30% |
甘肃省 |
/ |
3 |
第三名 |
15% |
甘肃省 |
/ |
4 |
第四名 |
10% |
甘肃省 |
/ |
5 |
第五名 |
5% |
甘肃省 |
/ |
1.2.2标包2:新区、永登、榆中、红古、皋兰等郊区招标范围为: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采购内容 |
数量 |
维修地点 |
1 |
CP01644 (房屋装修和改良) |
装修改造服务 |
中国电信兰州分公司房屋零星装修改造服务。 |
/ |
甘肃省 |
注:上述采购数量为预估量 |
注册后查看
中标人数量为3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序号 |
综合排名 |
中标份额 |
实施地域 |
备注 |
1 |
第一名 |
50% |
甘肃省 |
/ |
2 |
第二名 |
30% |
甘肃省 |
/ |
3 |
第三名 |
20% |
甘肃省 |
/ |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包数为1个。
1.3本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为905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其中,其中标包1采购估算金额为680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标包2采购估算金额225万元人民币(含税,税率9%)。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标包1、标包2最高限价为9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万元(含)人民币或/万(含)美元(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投标人具有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依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 号)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施工综合资质。
注:如在合同执行阶段遇资质证书到期或根据《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需换发新资质的,参选人应在相应资质到期前完成证书有效期的续延或按相关政策换领新资质证书。若受其他情况致使证书有效期自动延续的,须同时提供资质证书及行政管理部门有关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的相关发文。(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1.5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6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人;
2.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8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提供的承诺书为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月2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2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月2
(8)近两年(自2022年1月2
(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0)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1)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2)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3)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5)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6)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评价检测:/。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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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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