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隆政街道隆政村10组木桩护坡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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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隆政街道隆政村10组木桩护坡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隆政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
(2)工程规模:本工程施工范围包含原木桩驳岸、绿地整理、种植土回填、满铺百慕大草坪草皮等,合同估算价约为9.9万元。
(3)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
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3.交易响应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1月0
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3年01月0
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交易发起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3年10月0
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书;c. 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
前三个月 (不含投标截止
当月) 中 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如不能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的有效劳动合同,交易响应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 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交易响应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d.交易响应人承诺书;e. 交易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
1 月 9 日 15 : 00 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隆政街道隆政村10组木桩护坡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交易发起人海安市隆政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海安高新区
(2)工程规模:本工程施工范围包含原木桩驳岸、绿地整理、种植土回填、满铺百慕大草坪草皮等,合同估算价约为9.9万元。
(3)招标范围:上述工程的施工。
(4)工期:本工程计划工期为1
(5)质量要求:合格。
(6)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分包编号 |
招标内容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申请人 资质类别及等级 |
项目负责人 资格等级 |
HAGXG202401021923(GK005)001001 |
海安市隆政街道隆政村10组木桩护坡工程施工 |
9.9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3.1本次招标要求交易响应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交易响应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业绩要求:无。
3.4 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2年01月0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格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其他条件:a.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b.授权委托书;c. 投标时,只须提供投标截止
(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交易响应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各交易响应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限中1个标段。
4.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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