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24年运输及吊装服务合同(港内)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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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
运输及吊装服务合同(港内),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分公司)生产实际需求特制定20
运输及吊装服务合同(港内)项目招标方案,本次招标控制价:700万元(不含税),超过此价格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服务内容:12、15吨载重卡车,8、15、25吨罐车,20、25、30、40吨挂(板)车,25、30、35、50、55吨吊车及8吨自卸吊;桥射联作施工用吊车(70吨及以上)的运输及吊装服务。
2.2招标范围:为天津分公司提供12、15吨载重卡车,8、15、25吨罐车,20、25、30、40吨挂(板)车,25、30、35、50、55吨吊车及8吨自卸吊等车型运输和吊装生产设备、测井仪器、生产物资等,提供70吨及以上吊车进行桥射联作施工作业。服务范围主要在大港油区、大港南部市场区域、冀东市场区域、大港周边零散市场,及生产需要时与其他外部市场间调配生产设备、测井仪器、生产物资等。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次招标控制费用不超过70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以中标单位实际情况为准)。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不保证招标金额全额使用。
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提供卡车、罐车、挂车、吊车以及自卸吊运输及吊装服务(具体见下表)。
运输车辆最高限价
吊车运费最高限价
a、汽车起重吊
b、自卸吊、桥射施工用吊车
长途运费结算价格
注: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单价,投标人依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报出唯一一个下浮系数Y%,Y值为整数。投标人只能报同一下浮系数,投标人报出的下浮系数必须大于等于0,否则否决其投标。载重卡车、罐车、挂车、汽车起重吊、长途运费价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自卸吊、桥射施工用吊车价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签订合同时台班费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①自卸吊、桥射施工用吊车按成交价签订;②运输车辆按标准吨位(吨)、定额车日行程(公里)、定额里程利用率与元/吨公里成交价之乘积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签订;③汽车起重吊按标准吨位(吨)、定额车日工作小时(小时)与元/吨小时成交价之乘积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签订。
说明:
运费结算规定:
1、台班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载重车辆台班费=运价×标准吨位×定额车日行程×定额里程利用率。
吊车台班费=运价×标准吨位×定额车日工作小时。
2、吊车值班往返路程按吨公里计费,吨公里价格按卡车标准;桥射联作施工用吊车,往返路途按0.5元/吨公里计算。
3、载重车辆值班车作业
在四小时以内的(含四小时),按半个台班计费;四小时至八小时的按一个台班计费;超过八小时按实际作业
计费。吊车值班作业
在半个定额工作
以内的,按半个台班计费;半个定额工作
至定额工作
的,按一个台班计费;超过定额工作
的,按实际工作
计费。
4、载重车辆待装卸时八小时以内(含八小时)按半个台班计费,八小时以上的按1个台班计费。
2.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地点:按照甲方指定要求。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
止。
2.6服务标准:按照甲方需求的车型、
、路线完成运输及吊装任务;所运输及吊装货物、设备必须完好无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资质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提供土地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投标人与授权人一致;
3.4安全要求: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
3.5车辆要求:
(1)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即车辆自有,其中70吨(含)至100吨(含)吊车至少一辆为自有即可(70吨(含)至100吨(含)吊车非自有车辆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
(2)车型和数量满足如下要求:(高吨位车可投低吨位,但不能重复,结算时按低吨位车型价格进行结算)
注: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车辆清单、保险单、车辆登记证、车辆行驶证(主页、副页、最新且在有效期内的年审页及车辆照片)。
3.6人员要求:
(1)每车配一名驾驶员。要求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相符,具备从业资格证。
(2)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3)人员证件要求:
①驾驶员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任意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②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7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提供会计师事务电话以便现场查询,投标人的成立
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8业绩要求:2021年1月
至2023年12月3
同类业绩累计金额(含税)不低于750万元,提供业绩汇总表,包含合同名称、合同相对人、签约金额(含税)、结算金额(含税)、发票号码、开具金额(含税)等关键信息(以发票含税累加额为准)。业绩发票投标人须自行核实,经查询为“不一致”、“作废”、“红冲”,且未注明合理原因的,视为虚假投标;“查无此票”视为无效发票。
3.9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参加本项目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失信记录。
③投标人承诺自行处理运输、吊装过程中因自身车辆、人员引起的纠纷。
④提供签订合同后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取得中国石油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作业人员取得中国石油外部承包商相应岗位HSE培训合格证的承诺;
注:以上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01月03日至20
01月0
17时00分前(北京
),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
及开标
(网上开标):20
01月2
09时0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2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分公司)生产实际需求特制定20
服务内容:12、15吨载重卡车,8、15、25吨罐车,20、25、30、40吨挂(板)车,25、30、35、50、55吨吊车及8吨自卸吊;桥射联作施工用吊车(70吨及以上)的运输及吊装服务。
2.2招标范围:为天津分公司提供12、15吨载重卡车,8、15、25吨罐车,20、25、30、40吨挂(板)车,25、30、35、50、55吨吊车及8吨自卸吊等车型运输和吊装生产设备、测井仪器、生产物资等,提供70吨及以上吊车进行桥射联作施工作业。服务范围主要在大港油区、大港南部市场区域、冀东市场区域、大港周边零散市场,及生产需要时与其他外部市场间调配生产设备、测井仪器、生产物资等。工作量以实际发生为准;
本次招标控制费用不超过700万元(不含税,具体情况以中标单位实际情况为准)。以实际发生工作量进行结算,不保证招标金额全额使用。
招标范围及最高限价:提供卡车、罐车、挂车、吊车以及自卸吊运输及吊装服务(具体见下表)。
运输车辆最高限价
序号 |
车型 |
标准吨位(吨) |
定额车日行程(公里) |
定额里程利用率(%) |
最高限单价(不含税) |
元/吨公里 |
|||||
1 |
载重卡车 |
12 |
200 |
58 |
0.59 |
2 |
载重卡车 |
15 |
190 |
56 |
0.59 |
3 |
罐车 |
8 |
200 |
50 |
0.65 |
4 |
罐车 |
15 |
200 |
50 |
0.65 |
5 |
罐车 |
25 |
200 |
50 |
0.65 |
6 |
挂车 |
20 |
190 |
52 |
0.60 |
7 |
挂车 |
25 |
160 |
52 |
0.60 |
8 |
挂车 |
30 |
160 |
50 |
0.60 |
9 |
挂车 |
40 |
140 |
50 |
0.60 |
a、汽车起重吊
序号 |
车型 |
标准吨位(吨) |
定额车日工作小时(小时) |
最高限单价(不含税) |
元/吨小时 |
||||
1 |
汽车起重吊 |
25 |
7 |
9.28 |
2 |
汽车起重吊 |
30 |
6.5 |
9.28 |
3 |
汽车起重吊 |
35 |
6.5 |
9.28 |
4 |
汽车起重吊 |
50 |
6.5 |
9.28 |
5 |
汽车起重吊 |
55 |
6.5 |
9.28 |
序号 |
车型 |
标准吨位(吨) |
定额车日工作小时(小时) |
最高限单价(不含税) |
元 |
||||
1 |
自卸吊 |
8 |
8 |
1294 |
2 |
桥射施工用吊车 |
70吨-80吨(不含80吨) |
24 |
5773 |
3 |
桥射施工用吊车 |
80吨(含)至100吨(含) |
24 |
5979 |
序号 |
类别 |
最高限单价 (元/吨公里)(不含税) |
备注 |
1 |
300公里以内(含300公里) |
0.57 |
往返过路过桥费由甲方承担 |
2 |
300公里以上(15吨及以下车型) |
0.48 |
往返过路过桥费由乙方承担 |
3 |
300公里以上(15吨以上车型) |
0.41 |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单价,投标人依据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报出唯一一个下浮系数Y%,Y值为整数。投标人只能报同一下浮系数,投标人报出的下浮系数必须大于等于0,否则否决其投标。载重卡车、罐车、挂车、汽车起重吊、长途运费价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自卸吊、桥射施工用吊车价格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签订合同时台班费单价按如下规定执行:①自卸吊、桥射施工用吊车按成交价签订;②运输车辆按标准吨位(吨)、定额车日行程(公里)、定额里程利用率与元/吨公里成交价之乘积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签订;③汽车起重吊按标准吨位(吨)、定额车日工作小时(小时)与元/吨小时成交价之乘积四舍五入保留整数)签订。
说明:
运费结算规定:
1、台班费按以下方法计算
载重车辆台班费=运价×标准吨位×定额车日行程×定额里程利用率。
吊车台班费=运价×标准吨位×定额车日工作小时。
2、吊车值班往返路程按吨公里计费,吨公里价格按卡车标准;桥射联作施工用吊车,往返路途按0.5元/吨公里计算。
3、载重车辆值班车作业
4、载重车辆待装卸时八小时以内(含八小时)按半个台班计费,八小时以上的按1个台班计费。
2.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服务地点:按照甲方指定要求。
2.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3月3
2.6服务标准:按照甲方需求的车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3.3资质条件: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生产经营场所(提供土地证明或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投标人身份证投标人与授权人一致;
3.4安全要求: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
3.5车辆要求:
(1)车辆行驶证中车辆所有人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即车辆自有,其中70吨(含)至100吨(含)吊车至少一辆为自有即可(70吨(含)至100吨(含)吊车非自有车辆需提供有效的租赁协议)。
(2)车型和数量满足如下要求:(高吨位车可投低吨位,但不能重复,结算时按低吨位车型价格进行结算)
序号 |
车型 |
标准吨位(吨) |
数量(台) |
1 |
载重卡车 |
12 |
8 |
2 |
载重卡车 |
15 |
15 |
3 |
罐车 |
8 |
3 |
4 |
罐车 |
15 |
3 |
5 |
罐车 |
25 |
2 |
6 |
挂(板)车 |
20 |
2 |
7 |
挂(板)车 |
25 |
2 |
8 |
挂(板)车 |
30 |
10 |
9 |
挂(板)车 |
40 |
10 |
10 |
汽车起重吊 |
25 |
7 |
11 |
汽车起重吊 |
30 |
2 |
12 |
汽车起重吊 |
35 |
6 |
13 |
汽车起重吊 |
50 |
3 |
14 |
汽车起重吊 |
55 |
5 |
15 |
自卸吊 |
8 |
2 |
16 |
桥射施工用吊车 |
70 |
5 |
17 |
桥射施工用吊车 |
75 |
2 |
18 |
桥射施工用吊车 |
80 |
4 |
19 |
桥射施工用吊车 |
100 |
1 |
合计 |
92 |
3.6人员要求:
(1)每车配一名驾驶员。要求驾驶证准驾车型与所驾驶车辆相符,具备从业资格证。
(2)配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负责本项目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
(3)人员证件要求:
①驾驶员提供:身份证、驾驶证、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任意一种,投保人必须与投标人相一致,否则无效)。
②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3.7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需要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等),提供会计师事务电话以便现场查询,投标人的成立
3.8业绩要求:2021年1月
3.9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④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10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集团公司或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取消(或暂停)投标、交易资格(取消相应市场准入、暂停投标、交易、列入黑名单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以及投标人的供应商资格没有被中石油冻结、中止、终止等情况。
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要提供承诺(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得有中国石油集团测井有限公司范围内领导干部、党员以及在管理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在非管理岗位履行管理职责的人员,以及以上人员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现场一经查实作否决参加本项目处理,如合作以后发现的取消合作资格,记入失信记录。
③投标人承诺自行处理运输、吊装过程中因自身车辆、人员引起的纠纷。
④提供签订合同后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取得中国石油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合格证书、现场作业人员取得中国石油外部承包商相应岗位HSE培训合格证的承诺;
注:以上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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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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