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油田2024年生产保障运输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3
收藏项目
20
生产保障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HZB2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油田公司运输服务项目需要,保障油田生产正常运行,对生产保障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暂估价款15810万元(不含税),对辽河油区提供生产保障等运输服务,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
内到位。 资金来源成本,计划文号:油辽车服发〔2023〕29号。
标段(标包)划分:
标包10:20
生产保障运输服务12,暂估价480万(不含税),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至少提供满足要求的水罐(10方及以上)、污染罐(10方及以上),总数不少于12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11:20
生产保障运输服务11,暂估价480万(不含税),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至少提供满足要求的热洗车、吊车(12T-70T)、自卸车、载重量5吨以上(含5吨)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重型牵引车和半挂为一台车辆,提供其中任一种则不计入车辆总数)、水罐(10方及以上)、污染罐(10方及以上),总数不少于12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12:20
生产保障运输服务14,暂估价330万(不含税),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至少提供满足要求的水罐(10方及以上)、污染罐(10方及以上),总数不少于8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标包16:20
生产保障运输服务16,暂估价150万(不含税),提供生产保障运输服务,车型至少提供满足要求的平板拖车、高空作业车(14米-24米),总数不少于4台。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
本次招标适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情况,按照标包顺序依次确定其所中标段,其他标段按排名从前到后依次确定中标人。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2月3
。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 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保持车体内外整洁、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二)项目配备设备
具体见标包车型。车辆设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生产保障运输车辆应安装符合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的监控装置(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应接入“辽河油田车辆监控系统V5.0”或提供本企业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监控使用权(网址、账号及密码)。(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监控证明扫描件,提供车辆车前含车身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
(三)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运输车辆严格听从盘锦车辆服务分公司调派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3.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监控装置不允擅自分离、拆卸,保证在车辆运行途中信号不中断;
6.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投标方如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技术服务配套的运输服务),应向招标人提供,中标后方可从事技术服务配套的运输服务。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资质证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车型车数,所有车辆设备均为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
3.5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从事吊装作业操作及司索指挥须持有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机指挥证。(提供人员台账、驾驶证、起重机司机证、体检证明扫描件)
3.6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保险单被保险人与行驶证一致,过户期间除外)。
3.7承包(服务)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8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
1月
至20
1月
23:59:59,每个标段招标文件均售价:5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因招标人或招标机构等原因除外)。
招标编号:LHZB2
一、招标条件
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油田公司运输服务项目需要,保障油田生产正常运行,对生产保障运输服务项目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暂估价款15810万元(不含税),对辽河油区提供生产保障等运输服务,工作量以招标人与建设单位实际结算的工作量为准。严格执行辽河油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运输市场管理相关制度,提供及时、安全服务,满足生产需要。及时性:跨生产区域调度,在24小时内到位,作业区内调度,在调度要求的
标段(标包)划分:
标包10:20
标包11:20
标包12:20
标包16:20
本次招标适用兼投不兼中原则,如果出现同一投标人多个标段排名第一的情况,按照标包顺序依次确定其所中标段,其他标段按排名从前到后依次确定中标人。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4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一)技术标准
1.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汽车货物运输规则》、《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管理制度;
2. 车辆应定期进行日常检修和维护,按规定周期进行保养,按要求进行年检,办理国家规定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保持性能良好,车辆及驾驶员的各种证照齐全且在有效期内,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集团公司管理规定要求;
3.保持车体内外整洁、听从调度安排随叫随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达到使用单位要求。
(二)项目配备设备
具体见标包车型。车辆设备归属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生产保障运输车辆应安装符合集团公司、油田公司相关标准的车辆监控终端的监控装置(卫星定位装置),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应接入“辽河油田车辆监控系统V5.0”或提供本企业车辆运行监控系统监控使用权(网址、账号及密码)。(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相关保险单、监控证明扫描件,提供车辆车前含车身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
(三)服务要求
1.保证运输车辆及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运输要求;
2.运输车辆严格听从盘锦车辆服务分公司调派指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生产任务,满足用户单位任务质量要求,方可给予工作量认证;
3.严格使用投标且备案车辆服务,不得擅自将承运车辆调回,因承运车辆维修、保养等原因停运,应提前报备,并以性能良好的同类型承运车辆及时替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4.承担车辆的油料供给及因中标人原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5.监控装置不允擅自分离、拆卸,保证在车辆运行途中信号不中断;
6.载货数量以车辆行驶证核定载质量为限,不允许超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投标人必须取得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普通货物运输),投标方如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从事技术服务配套的运输服务),应向招标人提供,中标后方可从事技术服务配套的运输服务。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提供相关资质证件)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投标人提供满足标包要求的车型车数,所有车辆设备均为投标人自有,且所有车辆必须在使用年限内。(提供车辆台账、机动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提供车辆车前和车后含车身的两张照片且车牌清晰)
3.5每部车辆需配置一名驾驶员。驾龄3年以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无精神类、心脑血管类、四肢等危害安全驾驶的疾病史;无醉驾、毒驾、危险驾驶犯罪和较大交通事故主责记录;相关证件齐全且在有效期内;从事吊装作业操作及司索指挥须持有起重机司机和起重机指挥证。(提供人员台账、驾驶证、起重机司机证、体检证明扫描件)
3.6投标车辆需提供有效的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提供相应保险单扫描件,保险单被保险人与行驶证一致,过户期间除外)。
3.7承包(服务)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1。
3.8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提供彩色扫描件,原件备查)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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