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森·香榭里消防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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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森·香榭里消防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关于《关于长春汉森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森·香榭里(北区)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长高发改字1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汉森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4亿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汉森·香榭里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南区,乙四路以南、规划路以北、超越大街以东。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占地面积1833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826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12437平方米,公建175826平方米(含地下车位和人防130000平方米)。本次招标为消防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4164.908859万元,其中暂列金325万元。
2.5计划工期:20
3月1
-20
7月1
,共计11
历天。
2.6招标范围:消防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验收及交付物业。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信用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至2022年12月3
)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 (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 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
3.5外省企业需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
至本招标文件发售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经理(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开标
):20
1月2
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汉森·香榭里消防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关于《关于长春汉森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汉森·香榭里(北区)房地产开发工程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的批复》长高发改字17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汉森融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4亿元,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汉森·香榭里消防工程。
2.2建设地点:长春高新南区,乙四路以南、规划路以北、超越大街以东。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占地面积1833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88263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412437平方米,公建175826平方米(含地下车位和人防130000平方米)。本次招标为消防工程。
2.4最高投标限价:4164.908859万元,其中暂列金325万元。
2.5计划工期:20
2.6招标范围:消防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验收及交付物业。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国家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当年至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成立的企业需提供信用良好承诺书,格式自拟)。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
3.5外省企业需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0年1月
3.7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须在投标文件里提供投标人代表和项目经理(不含退休人员)开标前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正常缴费状态的个人参保证明,证明上的二维码要保证移动终端可以扫描识别验证真伪,如该投标人所在的地区确实没有带二维码的证明,须提供网上查询方式,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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