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5标项目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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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国内隧道和地下工程领域最大的建筑企业,全集团施工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和中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在建工程项目500余个。依据集团公司采购供应集中化的管理规定,全集团重点区域工程项目需用的主要物资按集采分供的模式实施物资集中采购配送。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作为中铁隧道局主要物资集采分供的具体实施机构,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新建引江补汉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江汉水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标段为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5标,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本项目物资(建材、型材、水泥、粉煤灰、锚杆、水玻璃、止水带、纤维材料和灌浆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5标,设计流量170m³/s~212m³/s(随三峡水库水位变化),采用有压单洞自流输水。标段起止里程为K93+850~K112+850,全长19km;本标段中标金额363730万元,总工期89个月。计划2023年12月3
开工建设,2031年5月2
全部完工。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钢材(建材、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须对投标产品的质量出具书面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2水泥(SN-01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不接受粉磨站产品投标,不接受同时拥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的生产商的产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生产商,必须注明所投包件对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供货业绩须提供该生产商的业绩;未经招标人允许,代理商不得私自更换代理的生产商。
3.2.3高抗硫酸盐水泥、超细水泥(SN-02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名称和地址,供货业绩需提供该生产厂的供货业绩。
3.2.4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能生产 I级或II 级粉煤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不接受电厂原厂风选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未经招标人同意,代理商不得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
3.2.5锚杆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6水玻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7止水带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8纤维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可以满足现行国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9灌浆材料(磷酸、环氧树脂、丙烯酸盐、聚氨酯)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或现行行业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进行响应的投标人,请于20
1月
9时30分至20
1月
9时30分下载招标文件。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国内隧道和地下工程领域最大的建筑企业,全集团施工项目遍布全国各地和中亚、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在建工程项目500余个。依据集团公司采购供应集中化的管理规定,全集团重点区域工程项目需用的主要物资按集采分供的模式实施物资集中采购配送。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作为中铁隧道局主要物资集采分供的具体实施机构,采购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
现新建引江补汉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江汉水网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本标段为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5标,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本项目物资(建材、型材、水泥、粉煤灰、锚杆、水玻璃、止水带、纤维材料和灌浆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引江补汉工程土建施工及金结机电安装5标,设计流量170m³/s~212m³/s(随三峡水库水位变化),采用有压单洞自流输水。标段起止里程为K93+850~K112+850,全长19km;本标段中标金额363730万元,总工期89个月。计划2023年12月3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钢材(建材、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须对投标产品的质量出具书面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13.2)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2水泥(SN-01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不接受粉磨站产品投标,不接受同时拥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的生产商的产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年产5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生产商,必须注明所投包件对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商的名称和地址,供货业绩须提供该生产商的业绩;未经招标人允许,代理商不得私自更换代理的生产商。
3.2.3高抗硫酸盐水泥、超细水泥(SN-02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代理商提供的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名称和地址,供货业绩需提供该生产厂的供货业绩。
3.2.4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万吨,能生产 I级或II 级粉煤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供货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8)其他要求: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不接受电厂原厂风选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未经招标人同意,代理商不得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
3.2.5锚杆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100万米及以上的生产能力。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6水玻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7止水带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8纤维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产品可以满足现行国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2.9灌浆材料(磷酸、环氧树脂、丙烯酸盐、聚氨酯)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生产能力可以保证中标后能够充足和连续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或现行行业验收标准,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21年以来至少1份投标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2021年以来铁路、公路、水利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1个及以上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和新签的有效合同,须附合同、履约良好证明等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生产商、代理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清退出铁路市场,处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法人代表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生产商与代理商不得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已进行响应的投标人,请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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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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