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姚市河回澜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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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至县姚市河回澜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3〕27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至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县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至县水利工程管理总站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资阳市乐至县 2.2 项目规模:拟进行综合治理河长 7.4 公里 2.3 勘察设计工期: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相关所有勘察、设计内容。 2.5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 1 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①勘察: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设计: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 2 家(即:联合体单位数量最多为 2 家)。②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以下要求:1)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具备与承担的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4)联合体投标的,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并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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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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