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贵州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部2024年至2026年(24个月)全省法律服务项目(省公司合同审查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和省公司DICT中心法律服务)比选公告
日期:202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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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 中国移动贵州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部20
至202
(24个月)全省法律服务项目(省公司合同审查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和省公司DICT中心法律服务)(项目编号:GZYD20230500395)。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法律服务机构向省公司机关及DICT中心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撑服务,防范公司经营法律风险。服务内容包含省公司合同审查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省公司DICT中心法律服务,采购规模为24个月。
1.3项目预算:含税240万元(不含税226.415094万元)。
1.4项目服务地点:贵州省。
1.5采购周期:
1.可下单周期:(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止;(2)标包执行金额达到框架上限金额(上限金额为含税预算金额)。
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者框架采购(下单)立即停止。
2.自动延期条件: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终止:
(1)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甲方提前1
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通知载明的日期当日终止。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1.6采购包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4个份额,如下: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应答人资格要求如下:
1.主体登记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通过 2022 年年度考核。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扫描件,副本扫描件提供全部页面,须包括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合伙人页等。
3.项目经验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法律服务内容),业绩
应在2020年1月
至应答截止日之间,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应不少于20万元(含税),提供的证明材料如下:
①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业绩
,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依据,框架协议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或结算材料签订日期为依据。
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如出现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大于框架协议金额的,以两者中较小金额为准)。
④业绩数量,按单项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
⑤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须提供【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含不限于电子发票、纸质发票扫描件、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文件之一),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证明)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
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签字盖章要求,原则上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其一的,即可认定有效,但业绩合同中另有说明的除外。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的签字或盖章,包含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电子签名、电子章等。
⑦律师总所与分所业绩不能互用,总所不可以使用分所业绩,分所不可以使用总所业绩。
4.项目要求:在项目执行所在地设有律所办公场所,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或房产证,或承诺中选后15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执行所在地设置律所办公场所,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
5.纳税人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如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
②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④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需提供为本项目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
7.不得存在的情形: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且影响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2月
至应答截止日期 )有严重违约的(类似项目因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出现以下情形之一:1)行政监督部门在网站上发布处罚公告且处罚金额达到合同金额50%以上的;2)被中国移动纳入严重负面行为或特别严重行为的);
(6)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处于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任一区域内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期限内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2月
至应答截止日期 )有骗取中标;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8)应答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应答人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10)违反《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为2023年12月2
15时00分至20
01月03日17时00分(北京
,下同)
1.1项目名称: 中国移动贵州公司法律与监管事务部20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法律服务机构向省公司机关及DICT中心提供专业的法律支撑服务,防范公司经营法律风险。服务内容包含省公司合同审查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省公司DICT中心法律服务,采购规模为24个月。
1.3项目预算:含税240万元(不含税226.415094万元)。
1.4项目服务地点:贵州省。
1.5采购周期:
1.可下单周期:(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达到以上条件之一者框架采购(下单)立即停止。
2.自动延期条件: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合同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在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内,如果甲方没有公布有关本项目的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到期后自动延续一年。
自动延续期内,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终止:
(1)甲方公布有关本项目最新集中采购结果的,则本框架(下单)截止日期至该最新集中采购结果公布之日终止;
(2)甲方提前1
1.6采购包划分:共划分为2个标段4个份额,如下:
标段 | 份额 | 采购内容 | 区域 | 占比 | 框架不含税金额 (万元) |
框架含税金额(万元) |
标段1(省公司合同审查及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 份额1 | 合同审查服务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
省公司 | 36% | 64.528302 | 68.40 |
份额2 | 合同审查服务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
省公司 | 33% | 59.150943 | 62.70 | |
份额3 | 合同审查服务 日常法律顾问服务 |
省公司 | 31% | 55.566038 | 58.90 | |
标段2(省公司DICT中心法律服务) | 份额1 | 法律服务 | 省公司 | 100% | 47.169811 | 50.00 |
合计 | 226.415094 | 240.00 |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段1 | 法律事务服务 | 项 | 3.000 |
标段2 | 法律事务服务 | 项 | 1.000 |
1.主体登记要求: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处于存续或在业等正常状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经营证明(如是分支机构,则须提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机构授权证明)。
2.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在有效期内且通过 2022 年年度考核。须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扫描件,副本扫描件提供全部页面,须包括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记录页、合伙人页等。
3.项目经验要求
应答人应具备至少【1】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法律服务内容),业绩
①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协议须提供框架协议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扫描件。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②业绩
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合同金额为准,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为准(如出现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总金额大于框架协议金额的,以两者中较小金额为准)。
④业绩数量,按单项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
⑤每份合同或框架协议须提供【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含不限于电子发票、纸质发票扫描件、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网址的查询结果截图等证明文件之一),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无效。单项合同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框架协议、采购订单(结算证明)及与之对应的发票证明缺一不可,否则不纳入类似项目业绩统计范围。
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签字盖章要求,原则上有双方签字或盖章其一的,即可认定有效,但业绩合同中另有说明的除外。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中的签字或盖章,包含但不限于合法有效的签名、盖章、电子签名、电子章等。
⑦律师总所与分所业绩不能互用,总所不可以使用分所业绩,分所不可以使用总所业绩。
4.项目要求:在项目执行所在地设有律所办公场所,提供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或购买合同或房产证,或承诺中选后15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执行所在地设置律所办公场所,须在应答文件中提供承诺。
5.纳税人要求: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提供以下四种证明材料之一:
①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扫描件,如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等;
②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或营业执照扫描件;
③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信息截图;
④一份近期对外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则需提供为本项目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6.与其他应答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采购包应答。
7.不得存在的情形: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3)被责令停业的;
(4)财产被接管,财产被冻结且影响履约能力的;
(5)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2月
(6)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处于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在任一区域内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期限内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工信部网站:https://txzbqy.miit.gov.cn)
(7)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2月
(8)应答人为失信被执行人;
1)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http://www.gsxt.gov.cn/index.htm)
2)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应答人产品或服务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贵州有限公司(含各分公司)在禁止合作期内的;
(10)违反《中国移动采购项目串通投标(应答)行为认定处理规则》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不接受代理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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