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弃运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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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概况
1.招标名称:【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弃运工程专业分包】
2.工程概况:【1、项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鲲鹏路与望潮路交叉口东南角,西北至鲲鹏路,东北至婺江路绿化带和市广播电视中心,西南至望潮路和市检察院。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847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348平方米(A1:64913平方米,A2:22074平方米,B:363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380平方米。
3、结构形式:钢框架-混凝土核心筒结构、钢框架结构、框剪结构】。
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旧建筑物拆除、原有硬化地面破除消纳等)、基坑土石方(包含淤泥、泥浆、碎石、大石块破除、大基础破除等)开挖、转运、回填、铺垫钢板、垫路措施、对内支撑各种形式的柱和梁采取保护措施、基坑、承台、地梁、集水坑、电梯坑等土石方开挖和弃运、测量、标高控制、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地表及基础内砼及旧基础障碍物处理、施工期间为保证正常挖土采取抽水、排水措施、及可能发生的施工现场道路修筑加固,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配合支护及桩基、钢构柱工程、结构主体施工、车辆进出的洗车及土方运输期间施工范围内的洒水降尘、道路清扫、防尘网采购及覆盖、围墙范围外辐射50m及门前三包等工作、环保、土石方开挖和运输期间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土石方挖运引起的一切罚款(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等一切内容(含大体积开挖、装卸、转运及零星人工开挖,不分土质石材)且施工过程中办理渣土消纳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运输车辆一律是手续齐全合规车辆,现场配备大型雾炮和大型扫地车、各种临时突击检查的配合等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清单明细表)。】。
5.质量要求:【5.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竣工验收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前述标准不一致的,则按质量标准较高的执行。
5.2工程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达不到标准,由承包人负责整改至合格标准,整改费用自理。】。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
2月1
,暂定竣工日期 2027年4月3
,总工期117
历天】。
7.安全文明要求:【执行杭州市、上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和 “浙江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1)本工程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杭州市建筑工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2)承包人文明施工还需做的其他工作: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是合同约定施工范围内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8. 付款条件:【
一、预付款:本分包工程不提供预付款;
二、进度款:
1)支付原则:月度结算付款比例为80%,本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乙方上报完工确认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甲乙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30天内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0%,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后(指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而非土方工程验收合格),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7%,余下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得到全部解决,复验合格且扣除乙方应支付的保修费等任何费用后30天内结清质量保修金余额(无息)。
2)乙方开具的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需与月度结算或最终结算金额等额。乙方未向甲方发出付款申请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付款
顺延,直至付款申请与发票审核无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承诺:若业主付款滞后,则甲方付款相应滞后,乙方应给予谅解并不得因此影响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并放弃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中标后没有发生转包工程的行为。
2、没有发生劳务人员到政府部门上访,造成恶劣影响,致使公司被政府部门处罚的。没有带领工人到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办公室影响正常办公行为的。
3、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注册信息应完整、有效,注册信息不完整将被拒绝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需满足本次招标需要的资质、注册资金、业绩等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诚信。
6、必须能够满足招标人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CI等方面的要求。
7、投标人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代理人附该公司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报名,同时需为法人直营企业,不能出现挂靠、转包。
8、满足本次招标的税务要求,具备纳税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9、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结合招标实际需求、报名数量、以往合作记录等等因素审查资格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报名截止: 2023-12-30 23:00:00
1.招标名称:【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项目土石方开挖及弃运工程专业分包】
2.工程概况:【1、项目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街道鲲鹏路与望潮路交叉口东南角,西北至鲲鹏路,东北至婺江路绿化带和市广播电视中心,西南至望潮路和市检察院。
2、建设规模:建筑面积本项目总建筑面积18472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23348平方米(A1:64913平方米,A2:22074平方米,B:363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1380平方米。
3、结构形式:钢框架-混凝土核心筒结构、钢框架结构、框剪结构】。
3.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4.招标内容:【以甲方提供的国家(杭州)短视频基地项目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旧建筑物拆除、原有硬化地面破除消纳等)、基坑土石方(包含淤泥、泥浆、碎石、大石块破除、大基础破除等)开挖、转运、回填、铺垫钢板、垫路措施、对内支撑各种形式的柱和梁采取保护措施、基坑、承台、地梁、集水坑、电梯坑等土石方开挖和弃运、测量、标高控制、验收合格、工程资料、地表及基础内砼及旧基础障碍物处理、施工期间为保证正常挖土采取抽水、排水措施、及可能发生的施工现场道路修筑加固,保证施工所使用的各种机械、机具、耗材施工、配合支护及桩基、钢构柱工程、结构主体施工、车辆进出的洗车及土方运输期间施工范围内的洒水降尘、道路清扫、防尘网采购及覆盖、围墙范围外辐射50m及门前三包等工作、环保、土石方开挖和运输期间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协调、土石方挖运引起的一切罚款(所有费用都包含在土石方综合单价中)等一切内容(含大体积开挖、装卸、转运及零星人工开挖,不分土质石材)且施工过程中办理渣土消纳证,严格执行六个百分百,运输车辆一律是手续齐全合规车辆,现场配备大型雾炮和大型扫地车、各种临时突击检查的配合等工作内容(详见附件清单明细表)。】。
5.质量要求:【5.1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达到《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要求,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竣工验收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采取补救措施,直至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前述标准不一致的,则按质量标准较高的执行。
5.2工程质量目标:一次性验收合格。如达不到标准,由承包人负责整改至合格标准,整改费用自理。】。
6.工期要求:【暂定开工日期:20
7.安全文明要求:【执行杭州市、上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施工现场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评定达到“合格”标准。承包人应严格按照“杭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样板工地”和 “浙江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工程建设安全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
(1)本工程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按照《杭州市建筑工地管理规定》有关要求、规定执行,承包人应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
(2)承包人文明施工还需做的其他工作: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生产文明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是合同约定施工范围内安全施工的责任主体,若因乙方原因导致发生的安全事故,一律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
8. 付款条件:【
一、预付款:本分包工程不提供预付款;
二、进度款:
1)支付原则:月度结算付款比例为80%,本合同工作内容全部完工并验收合格,乙方上报完工确认资料经甲方审核通过后30天内支付至签约合同价的85%,甲乙双方完成最终结算后30天内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0%,整体工程竣工结算后(指该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而非土方工程验收合格),支付至最终结算金额的97%,余下的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整体工程缺陷责任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得到全部解决,复验合格且扣除乙方应支付的保修费等任何费用后30天内结清质量保修金余额(无息)。
2)乙方开具的值税专用发票的金额需与月度结算或最终结算金额等额。乙方未向甲方发出付款申请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要求的,甲方付款
3)乙方承诺:若业主付款滞后,则甲方付款相应滞后,乙方应给予谅解并不得因此影响施工工期和工程质量,并放弃向甲方追究任何违约责任和计取利息的要求】。
9.拟选定中标单位数:【1】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报名前需通过“认证并进入中建系统合格分供方资源库,经招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2.投标人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经营的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中标后没有发生转包工程的行为。
2、没有发生劳务人员到政府部门上访,造成恶劣影响,致使公司被政府部门处罚的。没有带领工人到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办公室影响正常办公行为的。
3、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股份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投标人注册信息应完整、有效,注册信息不完整将被拒绝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需满足本次招标需要的资质、注册资金、业绩等要求,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行业诚信。
6、必须能够满足招标人对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CI等方面的要求。
7、投标人必须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的代理人,代理人附该公司劳动合同、社保证明(不少于6个月)。同一法人单位不得重复报名,同时需为法人直营企业,不能出现挂靠、转包。
8、满足本次招标的税务要求,具备纳税资质,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
9、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工作小组结合招标实际需求、报名数量、以往合作记录等等因素审查资格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如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的,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三、投标报名
报名截止: 2023-12-30 23: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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