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分公司2024-2026年度车辆租赁服务协议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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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内容:对招标人所需租赁的5座、7座、18座、25座、33座、37座、45座、55座汽车进行报价,同时所报价格应包含完成该项服务的所有费用,包含车辆保养、救援服务费、修理、保险、年度检审及费用、公路通行年票和车船使用税、并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桥)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超出1晚,应在每次用车服务前,主动与采购方就餐费、住宿费进行沟通,若不事先沟通,视为投标方自行承担。
(二)协议
:自双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三)本项目预算:225万元,最终以实际费用结算为准。
(四)协议中标规则
(1)合格投标人数量为n,n≥3家时,设综合评分≥60分的合格投标人为m家。当m=n时,取m-1家为本项目协议供应商;当m(2)合格投标人数量n不足3家时,则重新组织集中采购。
特别提醒:招标人不承诺向协议供应商提供相同数量的服务需求,不保证每一家协议供应商都能给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核查;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说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说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同一家庭成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多个经营主体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即只能以一个经营主体参与投标,若有违反,经调查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已经签约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说明: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不得参加投标;说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驾驶员,需持有《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并提供2023年以来投标人为驾驶员缴纳的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项目为“*运输服务*包车费”,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如有税收优惠政策按优惠政策执行);(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
:2023年12月2
至20
1月1
,每天
8:30-11:30,
14:00-17:00(北京
、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内容:对招标人所需租赁的5座、7座、18座、25座、33座、37座、45座、55座汽车进行报价,同时所报价格应包含完成该项服务的所有费用,包含车辆保养、救援服务费、修理、保险、年度检审及费用、公路通行年票和车船使用税、并承担车辆租赁期间的油料费、过桥费、过路(桥)费、税金、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超出1晚,应在每次用车服务前,主动与采购方就餐费、住宿费进行沟通,若不事先沟通,视为投标方自行承担。
(二)协议
(三)本项目预算:225万元,最终以实际费用结算为准。
(四)协议中标规则
(1)合格投标人数量为n,n≥3家时,设综合评分≥60分的合格投标人为m家。当m=n时,取m-1家为本项目协议供应商;当m(2)合格投标人数量n不足3家时,则重新组织集中采购。
特别提醒:招标人不承诺向协议供应商提供相同数量的服务需求,不保证每一家协议供应商都能给招标人提供相应服务。
二、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说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或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说明:提供经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中标后原件核查;
4、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则从其规定)说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5、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说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申请人,同一家庭成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有多个经营主体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即只能以一个经营主体参与投标,若有违反,经调查发现将取消中标资格,已经签约的,所签订的合同无效;说明: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股东及出资信息”查询的打印页面加盖公章;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存在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的子女、配偶、近亲属及特定关系人在招标人任职情况,不得参加投标;说明: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8、投标人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9、针对本项目拟派的驾驶员,需持有《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并提供2023年以来投标人为驾驶员缴纳的不少于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道路运输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10、投标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项目为“*运输服务*包车费”,一般纳税人的税率为9%,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为3%,如有税收优惠政策按优惠政策执行);(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领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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