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2024年春节主要街道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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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山东省潍坊市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寿光市20
春节主要街道亮化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6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招标内容 数量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预算
A包 在渤海路、银海路、金海路、学院路、农圣街、广场街、圣城街、建新街、公园街等道路进行亮化设施安装、调试及节后拆除等,主要包括:LED灯串、小灯笼、鞭炮灯笼、LED3D福袋、LED小爱心、星球灯笼、LED星球灯、地插星球灯、玫瑰花花组、动态蝴蝶灯、灯网、发光中国结、滚塑灯笼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5)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91.60万元
B包 本项目A包建设内容及质保期监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5)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8)响应文件中拟配备的本项目管理人员须符合主管部门要求,且未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揽工程数量上限;(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00万元
工期:20
1月3
前全部供货完成并安装调试完毕,达到正常使用并确保亮化效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指标要求,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中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1)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B包:(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响应文件中拟配备的本项目管理人员须符合主管部门要求,且未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揽工程数量上限;(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寿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前投标人(供应商)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23年12月2
09点00分至20
01月0
09点00分(北京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3.6万元
采购需求:
标包 招标内容 数量 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预算
A包 在渤海路、银海路、金海路、学院路、农圣街、广场街、圣城街、建新街、公园街等道路进行亮化设施安装、调试及节后拆除等,主要包括:LED灯串、小灯笼、鞭炮灯笼、LED3D福袋、LED小爱心、星球灯笼、LED星球灯、地插星球灯、玫瑰花花组、动态蝴蝶灯、灯网、发光中国结、滚塑灯笼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5)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B包 本项目A包建设内容及质保期监理,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2)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能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投标人;(5)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6)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7)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8)响应文件中拟配备的本项目管理人员须符合主管部门要求,且未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揽工程数量上限;(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工期:2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财库﹝2020﹞46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 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采【2019】39 号转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建筑全生命周期过程中,政府采购工程选取的建材产品应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指标要求,未列入《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的应参考绿色建筑、绿色建材等相关标准要求。《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中涉及的产品、材料及设备除应当符合《绿色建筑和绿色建材政府采购基本要求(试行)》技术指标外,还应当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报价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上述因素。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实施采购,大型企业不得参加。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1)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B包:(1)投标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响应文件中拟配备的本项目管理人员须符合主管部门要求,且未超过法律法规规定的承揽工程数量上限;(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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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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