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成品油综合监管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2-2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成品油综合监管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成品油综合监管系统建设项目终验结束并出具相关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3.4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12月2
至 2023年12月2
,每天
8:30至12:00,
14:0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
01月03日 09点30分(北京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7.54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54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 (元) |
备注 |
1 |
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务厅成品油综合监管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 |
成品油综合监管系统第三方测评服务 |
1 |
项 |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磋商文件 |
175400.00 |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3.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响应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3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如无法查询的行政事业单位或自然人等可不查询;(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查询);3.4供应商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3.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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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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