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河北联通政企投资项目软件开发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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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采购政企投资项目软件开发服务,工作量预估1800人月。
1.1.2项目预估规模:预估预算金额约2160万元(不含税),详见下表。
1.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2年。
1.1.4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1.5交货期:本项目需在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产品交付,订单下达3
内完成产品上线。
1.1.6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
1.2 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第一名80% ,第二名20%。实施地域:河北省;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2124万元(不含税),具体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能按照招标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2年1月
至2023年9月3
(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含税金额)累计2000万元及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固定金额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及采购订单。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放入对应的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以列表形式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包含工业互联网、数字政府、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智慧文旅、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其中一种业绩类型,且全部业绩中须至少包含上述类型中的5个不同类型的合同业绩。
2.4、投标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8、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投标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12月23日8时30分至2023年12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1.1采购内容:采购政企投资项目软件开发服务,工作量预估1800人月。
1.1.2项目预估规模:预估预算金额约2160万元(不含税),详见下表。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作量(人月) |
单价预算(万元不含税) |
总价预算(万元不含税) |
1 |
工业互联网模块 |
700 |
1.2 |
840 |
2 |
数字政府模块 |
300 |
1.2 |
360 |
3 |
智慧医疗模块 |
120 |
1.2 |
144 |
4 |
智慧农业模块 |
200 |
1.2 |
240 |
5 |
智慧教育模块 |
120 |
1.2 |
144 |
6 |
智慧文旅模块 |
120 |
1.2 |
144 |
7 |
大数据技术模块 |
120 |
1.2 |
144 |
8 |
人工智能技术模块 |
120 |
1.2 |
144 |
合计 |
1800 |
2160 |
1.1.4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1.5交货期:本项目需在订单下达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产品交付,订单下达3
1.1.6交货地点:根据招标人要求。
1.2 项目中标人数量为2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第一名80% ,第二名20%。实施地域:河北省;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2124万元(不含税),具体详见下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采购内容 |
工作量(人月) |
单价限价(万元,不含税) |
总价限价(万元,不含税) |
1 |
工业互联网模块 |
700 |
1.18 |
826 |
2 |
数字政府模块 |
300 |
1.18 |
354 |
3 |
智慧医疗模块 |
120 |
1.18 |
141.6 |
4 |
智慧农业模块 |
200 |
1.18 |
236 |
5 |
智慧教育模块 |
120 |
1.18 |
141.6 |
6 |
智慧文旅模块 |
120 |
1.18 |
141.6 |
7 |
大数据技术模块 |
120 |
1.18 |
141.6 |
8 |
人工智能技术模块 |
120 |
1.18 |
141.6 |
合计 |
1800 |
2124 |
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投标人应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扫描件,能按照招标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2年1月
(1)固定金额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框架合同须提供完整合同文本及采购订单。合同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放入对应的发票扫描件,须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合同原件及发票原件备查。
(2)须以列表形式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注:同类业绩是指包含工业互联网、数字政府、智慧医疗、智慧农业、智慧教育、智慧文旅、大数据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其中一种业绩类型,且全部业绩中须至少包含上述类型中的5个不同类型的合同业绩。
2.4、投标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的投标申请,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
2.8、投标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的投标人。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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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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