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安全环保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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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安全环保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环保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石油安全环保院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科研机构,承担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质量、节能和信息等领域重要科研任务。结合业务需求,为确保有关项目工作顺利推进,提高项目交付能力和交付质量,安全环保院对有关信息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技术服务方向包括:公司承担的信息系统业务咨询、建设和运维工作,包括业务咨询、业务调研、系统设计与开发测试、系统实施和运维保障等工作。以及其他有关技术服务。
如中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业务范围和需求,为招标人提供有关业务的技术服务。具体合同服务范围可以是以上服务内容中的部分或全部技术服务内容,或未列明的,招标人判断投标人同等人员水平可以满足的服务内容。
2.2.2中标人
经过评审推荐的前两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并参考中标人的能力和业绩、技术优势约定服务项目。根据中标人排序,服务份额计划按照约6:4分配。如中标人不足2个,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工作内容、合同金额、验收标准和付款条件等详细内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双方签订合同总额为当年支付金额上限,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根据年度实际工作量和验收结果为依据。
2.3服务地点:北京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选商结果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20
12月3
。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证书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
3.3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0年1月
至今),投标人应具有类似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结算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应保证材料真实性)。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2022年)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未处于清算程序、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等)。
3.5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0年-2022年)未发生重大服务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子母公司、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3年12月2
至2023年12月2
报名。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安全环保院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全环保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背景概况
中国石油安全环保院作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直属科研机构,承担集团公司安全、环保、质量、节能和信息等领域重要科研任务。结合业务需求,为确保有关项目工作顺利推进,提高项目交付能力和交付质量,安全环保院对有关信息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具体技术服务方向包括:公司承担的信息系统业务咨询、建设和运维工作,包括业务咨询、业务调研、系统设计与开发测试、系统实施和运维保障等工作。以及其他有关技术服务。
如中标,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业务范围和需求,为招标人提供有关业务的技术服务。具体合同服务范围可以是以上服务内容中的部分或全部技术服务内容,或未列明的,招标人判断投标人同等人员水平可以满足的服务内容。
2.2.2中标人
经过评审推荐的前两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根据招标人的需求,并参考中标人的能力和业绩、技术优势约定服务项目。根据中标人排序,服务份额计划按照约6:4分配。如中标人不足2个,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工作内容、合同金额、验收标准和付款条件等详细内容在合同中具体约定。双方签订合同总额为当年支付金额上限,最终结算金额以招标人根据年度实际工作量和验收结果为依据。
2.3服务地点:北京及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地点。
2.4服务期限:本次招标选商结果有效期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首次合同期限为签订之日起至20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有效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证书需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可查)。
3.3业绩要求:近三年来(2020年1月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2020年-2022年)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的,未处于清算程序、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等)。
3.5信誉要求:①近三年(2020年-2022年)未发生重大服务事故;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记录行贿犯罪行为;⑤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子母公司、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分包或转包。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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