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司厂区工程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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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司厂区工程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标段名称:天津公司厂区工程维修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2.3建设工期:三年框架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65471.29元/年(含税,税率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渠道
以上资质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上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4)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材料,不限于审批表或发票)
5)法人/股东清单(格式自拟)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
至本项目开标当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30万元(含税)
(提供合同;业绩材料须满足备注中的要求)
备注:
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类似业绩:建筑物新建或改建
5)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
和合同签订
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6)提供的合同应附带一张发票(金额不限),一张进款单或收款单(金额不限),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
企业诚信:
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
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甲方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投标人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投标人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②投标人中标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③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本人签字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职称证书、本人签字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
22:00至2023年12月2
17: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标段名称:天津公司厂区工程维修项目(二次)
2.2建设地点:一汽物流(天津)有限公司
2.3建设工期:三年框架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465471.29元/年(含税,税率9%)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资质要求:
供应商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1)供应商的企业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供应商的建筑企业资质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链接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资质应在有效期内;
3)供应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以文件开启当日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平台查询结果为准,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渠道
以上资质供应商无需直接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上标准评审供应商资质,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供应商资质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4)一般纳税人资格(有效证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材料,不限于审批表或发票)
5)法人/股东清单(格式自拟)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
(提供合同;业绩材料须满足备注中的要求)
备注:
1)供应商应是合同的施工方;
2)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
3)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工程名称、合同金额、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类似业绩:建筑物新建或改建
5)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
6)提供的合同应附带一张发票(金额不限),一张进款单或收款单(金额不限),进款单或收款单应带有银行章。
企业诚信:
未列入以下范围内的企业:
1.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临时禁止期内的
2.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业务禁止期内和新项目不发包期限内的
3.一汽集团及集团内各分子公司发布的永久业务禁止的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经营异常名录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查询黑名单及供应商禁入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相关信息公示)
企业承诺:
1.廉洁承诺:自觉遵守一汽集团及一汽物流《采购领域商务合作禁止行为规定》,一汽物流《共建商务合作领域“清风物流,清新合作”倡议书》;“如有违反,愿意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按相关规定对我司处理
2.履约承诺:承诺严格遵守招标文件中合同模板的全部条款和技术任务书相应标准要求。如不接受或未完全履行甲方上述要求,接受取消中标资格处理;如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或不完全履行合同内容,接受一汽物流有限公司根据《采购领域供应商禁入行为规定》内容对我司采取新项目禁入处理。
3.投标人承诺:(有效期为采购全过程,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投标期、采购执行期、质保期等)
①投标人与采购人黑名单供应商(含临时禁入)无相同股东/董事/监事。若存在上述问题,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终止相关合同
②投标人中标甲方业务后且未签订合同前,被列入一汽集团或一汽物流“黑名单”(含临时禁入),接受甲方取消中选资格处理并停止签订合同
③具备与该项目同等金额的资金垫付能力,如发生需垫付而未垫付,且经沟通后拒不执行的,须赔偿相应产生的经济损失
(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证书、本人签字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
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且无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提供职称证书、本人签字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包含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处于被招标人及其指定的母子公司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非投标人原因除外)。未领购招标文件的,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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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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