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师红星二场既有建筑节能项目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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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三师红星二场既有建筑节能项目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本次计划招标金额1923.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中央财政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项目概况:第十三师红星二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主要是对红星二场的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其中:屋面改造43008.68平方米,外墙保温6521.2平方米,外窗改造667.95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2.3本次施工项目计划投资:1923.97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0年1月
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止,以合同签订
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需提供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在3年内(自2020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没有出现关、停、并转等不良经营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况。
3.6.2企业在3年内(自2020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明确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通报、通知及行政处罚且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仍在有效期内的。
3.6.3在3年内(自2020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没有谋取及骗取中标记录被通告处罚,没有因严重违约而解除合同,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收到相关部门处罚等问题。
3.6.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3年12月2
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
23时59分(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
(截止
,下同)为20
01月03日10时3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第十三师红星二场既有建筑节能项目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二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本次计划招标金额1923.97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中央财政资金,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潜在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及计划投资:
2.1项目概况:第十三师红星二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主要是对红星二场的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改造,其中:屋面改造43008.68平方米,外墙保温6521.2平方米,外窗改造667.95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2.3本次施工项目计划投资:1923.97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资质条件:
3.1.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1.2申请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履约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申请人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至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0年1月
注:中标候选人公示(或中标结果公示)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或者“项目所在地省级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的为准。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6信誉要求:
3.6.1企业在3年内(自2020年1月
3.6.2企业在3年内(自2020年1月
3.6.3在3年内(自2020年1月
3.6.4企业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失信惩戒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站截图)。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申请人在中标后须在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完成注册备案报送。
3.9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方法: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形式,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按照综合排名取前九名。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3年12月2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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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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