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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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泰长江大桥、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1276 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108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3)00327号、苏交建许字(2023)003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共同筹集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常泰长江大桥路线起自泰兴市六圩港大道,跨长江主航道,经录安洲,跨长江夹江,止于常州市新北区港区大道,路线全长10.03公里,公铁合建段长5299.2米,普通公路接线长4730.8米。
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起自沪陕高速公路泰兴东枢纽,终止于与江宜高速(S39)、S122交叉设置的春江枢纽。路线全长约31.973公里(不含公铁大桥合建段5.299公里),全线共设5处互通式立交,其中与高速公路交叉的枢纽2处(泰兴东枢纽、春江枢纽),地方出入互通3处(魏村互通、虹桥互通、张桥互通),服务区1处(虹桥服务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分为4个标段,即CT-31、CT-TZ31、CT-TZ32、CT-CZ311标段。
CT-31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跨江段上层高速 (K22+553.400~K27+852.600) 和跨江段下层一级公路(DK0+100~DK10+130)范围内护栏、轮廓标、防眩板、防撞垫、标志 (含限高门架) 、标线、里程牌、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桥铭牌等的制造和安装。
CT-TZ31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北接线桩号K0+171.100~K10+909.100 范围内护栏、轮廓标、防眩板、防撞垫、标志 (含限高门架) 、标线、里程牌、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以及泰兴南互通被交道镇海路南延路侧护栏的施工。
CT-TZ32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北接线桩号K10+909.100~K22+553.400 范围内护栏、轮廓标、防眩板、防撞垫、标志 (含限高门架) 、标线、里程牌、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以及北接线K0+171.100~K22+553.400范围内三改路 A 级波形梁护栏的施工。
CT-CZ311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南接线桩号K27+852.600~K37+444.180范围内的标志(含限高门架)、标线、里程碑、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以及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南接线终点处常州高新区枢纽被交高速公路(江宜高速)的标志(含限高门架)、里程碑、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
2月至20
12月,具体以实际工程进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
(2)业绩条件:
CT-31、CT-CZ311标段:2018年1月
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CT-TZ31、CT-TZ32标段:2018年1月
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
注: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既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维修、养护,不含新增互通、互通改造的安全设施工程。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
长者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
长者为准,但不超过两年),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投标;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自2023年1月1
《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在本项目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中不存在因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CT-31、CT-CZ311标段:2018年1月
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CT-TZ31、CT-TZ32标段:2018年1月
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经理或二任项目副经理。
b.项目总工:
CT-31、CT-CZ311标段:2018年1月
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5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CT-TZ31、CT-TZ32标段:2018年1月
以来,在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或合同对应里程不小于10公里的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中至少担任过一任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注: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既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维修、养护,不含新增互通、互通改造的安全设施工程。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
以来,在招标人建设管理的工程项目未按投标承诺到岗、中途更换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不得作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投入到本次招标项目中。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
至2023年12月2
,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常泰长江大桥、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18)1276 号、苏发改基础发(2020)108 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3)00327号、苏交建许字(2023)0032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省、市共同筹集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常泰长江大桥路线起自泰兴市六圩港大道,跨长江主航道,经录安洲,跨长江夹江,止于常州市新北区港区大道,路线全长10.03公里,公铁合建段长5299.2米,普通公路接线长4730.8米。
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起自沪陕高速公路泰兴东枢纽,终止于与江宜高速(S39)、S122交叉设置的春江枢纽。路线全长约31.973公里(不含公铁大桥合建段5.299公里),全线共设5处互通式立交,其中与高速公路交叉的枢纽2处(泰兴东枢纽、春江枢纽),地方出入互通3处(魏村互通、虹桥互通、张桥互通),服务区1处(虹桥服务区)。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为常泰长江大桥及南北公路接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分为4个标段,即CT-31、CT-TZ31、CT-TZ32、CT-CZ311标段。
CT-31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跨江段上层高速 (K22+553.400~K27+852.600) 和跨江段下层一级公路(DK0+100~DK10+130)范围内护栏、轮廓标、防眩板、防撞垫、标志 (含限高门架) 、标线、里程牌、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桥铭牌等的制造和安装。
CT-TZ31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北接线桩号K0+171.100~K10+909.100 范围内护栏、轮廓标、防眩板、防撞垫、标志 (含限高门架) 、标线、里程牌、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以及泰兴南互通被交道镇海路南延路侧护栏的施工。
CT-TZ32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北接线桩号K10+909.100~K22+553.400 范围内护栏、轮廓标、防眩板、防撞垫、标志 (含限高门架) 、标线、里程牌、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以及北接线K0+171.100~K22+553.400范围内三改路 A 级波形梁护栏的施工。
CT-CZ311标段招标范围为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南接线桩号K27+852.600~K37+444.180范围内的标志(含限高门架)、标线、里程碑、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以及常泰长江大桥南北公路接线工程南接线终点处常州高新区枢纽被交高速公路(江宜高速)的标志(含限高门架)、里程碑、百米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施工。
2.3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条件:
(1)资质条件:
a.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一级资质;
(2)业绩条件:
CT-31、CT-CZ311标段:2018年1月
CT-TZ31、CT-TZ32标段:2018年1月
注: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既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维修、养护,不含新增互通、互通改造的安全设施工程。
(3)其他条件:
a.营业执照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省级或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数据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进行评审,在信息系统中生成“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得低于60分。
d.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不得低于A(暂定)级(以投标文件递交当日等级为准);
2)投标人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履约考核中不存在《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工程项目履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①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半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一批招标中(以
②同一合同段连续二期被评为“中”或同一期履约考核有二个或以上合同段被评为“中”的单位,在其后一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或下两批招标中(以
③被评为“差”的单位,在其后两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自2023年1月1
①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②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③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④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3.2项目负责人条件:
(1)资质条件:
a.项目经理:
1)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2)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b.项目总工
具有省级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业绩条件:
a.项目经理:
CT-31、CT-CZ311标段:2018年1月
CT-TZ31、CT-TZ32标段:2018年1月
b.项目总工:
CT-31、CT-CZ311标段:2018年1月
CT-TZ31、CT-TZ32标段:2018年1月
注:上述“施工项目”不包含对既有高速公路安全设施工程的维修、养护,不含新增互通、互通改造的安全设施工程。
(3)其他条件:
2018年1月
3.3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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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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