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什醇运输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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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什醇运输项目,招标人为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什醇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什醇运输项目
2.2服务标准:什醇运输用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中油公司及下游客户相关要求;保证运输及时、货物安全、质量受控。
2.3服务内容:什醇运输。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结束。
2.5 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2.6报价方式:按总价进行报价(运量*投标单价),以单价结算。
2.7付款方式为:发票入账后次月付款。
3. 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化品运输3类。
3.1.4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扫描件。
3.1.5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保险单扫描件)。说明:参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会赔付损失超过已参保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度的部分。或者须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参保社会公共责任险赔偿方式相同),且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说明: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注:由于不同保险启动赔偿时可能存在冲突,导致赔偿额度不足的情况发生,因此所提供保险“每次赔偿限额”必须是单个保险项目的额度,不接收是多个保险赔偿额度合计到达限额要求的情况。)
3.1.6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3.2、业绩要求: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承运过三类危化品的运输项目,须提供业绩明细表,同时提供与业绩明细表相对应的业绩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按下表格式填录内容,发票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时不能记入总量。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车辆要求
3.4.1自有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总数不得低于1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供《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3.4.2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运输什醇车辆至少1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车辆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7年1月1之后;
(2)排放标准国Ⅴ以上(须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车辆一致性证书等任一可查看其排放标准信息的文件);
(3)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驾驶员一押运员)分别提供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4)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
(5)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投标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招标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3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当月无法完成中标运输量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北方公司视情况在次月进行调整;如中标人拒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视同单方面解约,取消中标资格,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北方公司运输业务; 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中标单条线路的,如连续2月或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中标运量的,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北方公司运输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北方公司该线路的投标;中标多条线路的,如连续2月或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中标运量的,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北方公司运输业务(取消所有中标线路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北方公司投标;中标人剩余运量由北方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情节严重的,列入北方公司“黑名单”,2年内取消其参与北方运输业务的投标资格,如中标人违约北方公司将扣除中标人质量保证金并按未完成中标运量计算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3.7.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全部投标报价平均价格20%以上),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需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内提供书面说明,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文件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7.5价格调整机制:
(1)调价方式:以2023年12月
24时官方公布的吉林地区0号柴油零售价格(7.46元/升)为基准,0号柴油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超过15%,且持续3
时,双方同意调整公路运输的运价。
(2)公路运价调整公式:
调整价格=中标价格×[1+(当期油价-基准油价)/基准油价×25%]注:25%为行业中大多认同的油料平均占成本比重。举例:某原料运费,某年某月定价280元/吨,定价时基准柴油价格为7.13元/升。柴油价格调整为8.2元/升,且超过3
,次月价格上浮达到15%。
调整价格=280元/吨×[1+(8.2-7.13)/7.13×25%]=290.5元/吨。
(3)运价调整任何一方提出均可,需要双方书面确认,新调整价格应从柴油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达到15%之日,且持续3
后的下一个月开始执行。
(4)涉及多方联运时,仅适用于公路运输的运价调整。
3.7.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7.7如下内容全部需要书面承诺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缴纳不高于合同金额10%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期结束后返还,承运方未按约定完成保供运输或因承运方原因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托运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对损失部分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托运方损失的,承运方还应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承运商管理要求,遵守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3.运输量均为预估运输量,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运输业务量存在比招标预计业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什醇质量要求严格,需确保运输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变化,运输人员熟练掌握运输货物的质量指标及MSDS的等相关知识。当月承运总量损耗率控制在3‰以内,超出部分由承运方承担损失。
5.需要运输车辆按卸车计划到货,如不按卸车计划进行到货造成压车的,不付给运输公司等待或押车等其他费用。
6.节假日及法定假日,招标方提出备货押车确保生产需要时,运输单位必须无偿保障运输供货要求。否则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承运北方公司运输业务。
7.为北方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同时要无偿做好:A司机和押运员掌握运输什醇的物理化学性质,具备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装卸和运输途中突发情况的能力。B与客户业务人员沟通确定车辆入厂检斤、卸车
,进入罐区后独立完成液相、气相、静电接地线连接,记录卸车前储罐的液位,并计算卸车数量。C设立安全警戒告示牌和警戒线,通知客户安保人员进行车辆、人员、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安保检查合格后通知客户采购人员及保管员做好卸车前记录,通知客户相关人员做好卸车准备工作,一切就绪后卸车。D卸车过程中密切关注每一处密封接口是否有泄漏,有一点液体渗出立即停止卸车作业。卸车后记录储罐液位,拆卸液、气、静电线,移除安全警戒。E与客户销售人员和保管员一起检斤确认装车数量,办理检斤单,办理出厂相关手续。
8.其他事宜遵守“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承运商管理细则”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2023-12-20 19:00:00至截止
2023-12-25 23:59:59(北京
)。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什醇运输项目,招标人为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什醇运输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什醇运输项目
2.2服务标准:什醇运输用车质量符合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中油公司及下游客户相关要求;保证运输及时、货物安全、质量受控。
2.3服务内容:什醇运输。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结束。
2.5 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号 | 品种 | 具体内容 | 运输量(吨) | 最高限价(元/吨) | 备注 |
1 | 什醇 | 大庆市-吉林市 | 10450 | 190 |
2.7付款方式为:发票入账后次月付款。
3. 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3.1、资质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
3.1.2投标人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3提供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化品运输3类。
3.1.4须通过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扫描件。
3.1.5须投保社会公众责任险(又称超赔险或重大事故再保险),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提供保险单扫描件)。说明:参保该险种,保险公司会赔付损失超过已参保道路承运人责任险赔付额度的部分。或者须投保“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与参保社会公共责任险赔偿方式相同),且每次事故赔偿责任限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每次除污费不低于500万元。说明:需提供保险单扫描件及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凭证。(注:由于不同保险启动赔偿时可能存在冲突,导致赔偿额度不足的情况发生,因此所提供保险“每次赔偿限额”必须是单个保险项目的额度,不接收是多个保险赔偿额度合计到达限额要求的情况。)
3.1.6须提供投标货物的公路运输应急预案。
3.2、业绩要求:2021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
序号 | 履约 |
签约用户 | 合同金额(万) | 发票编号 | 发票金额 |
1 | 20xx年 | 吉xxx | xxx | ||
2 | 20xx年 | xxx | xxx | ||
3.4、车辆要求
3.4.1自有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自有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总数不得低于1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车辆明细表和车辆的营运证扫描件(须在有效期内),提供《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3类。
3.4.2运力保障车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运输什醇车辆至少10辆(牵引车和挂车组合算1台车辆)。车辆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1)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牵引车和挂车注册日期在2017年1月1之后;
(2)排放标准国Ⅴ以上(须提供车辆合格证、环保信息随车清单、车辆一致性证书等任一可查看其排放标准信息的文件);
(3)从业人员(数量须与车辆数相匹配,一车一驾驶员一押运员)分别提供危险货物准驾证、押运证扫描件;
(4)罐检报告(有下次检验日期的盖章页);
(5)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投标运力保障车辆明细表。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3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5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联合体要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7、其他要求
3.7.1招标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3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当月无法完成中标运输量的,须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北方公司视情况在次月进行调整;如中标人拒不提供书面情况说明,视同单方面解约,取消中标资格,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北方公司运输业务; 危化品运输项目中标人,中标单条线路的,如连续2月或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中标运量的,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北方公司运输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北方公司该线路的投标;中标多条线路的,如连续2月或累计3个月无法完成中标运量的,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参与北方公司运输业务(取消所有中标线路业务),1年内不准参与北方公司投标;中标人剩余运量由北方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配;情节严重的,列入北方公司“黑名单”,2年内取消其参与北方运输业务的投标资格,如中标人违约北方公司将扣除中标人质量保证金并按未完成中标运量计算在当月运费中扣除。
3.7.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全部投标报价平均价格20%以上),评标委员会认为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需在评标现场合理的
3.7.5价格调整机制:
(1)调价方式:以2023年12月
(2)公路运价调整公式:
调整价格=中标价格×[1+(当期油价-基准油价)/基准油价×25%]注:25%为行业中大多认同的油料平均占成本比重。举例:某原料运费,某年某月定价280元/吨,定价时基准柴油价格为7.13元/升。柴油价格调整为8.2元/升,且超过3
调整价格=280元/吨×[1+(8.2-7.13)/7.13×25%]=290.5元/吨。
(3)运价调整任何一方提出均可,需要双方书面确认,新调整价格应从柴油价格上涨或下跌累计达到15%之日,且持续3
(4)涉及多方联运时,仅适用于公路运输的运价调整。
3.7.6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明文件必须清晰可见,如果模糊无法辨识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3.7.7如下内容全部需要书面承诺
1.中标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应按照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管理要求办理相关入网手续,缴纳不高于合同金额10%服务质量保证金,履约期结束后返还,承运方未按约定完成保供运输或因承运方原因造成托运人损失的,托运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对损失部分金额从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以弥补托运方损失的,承运方还应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中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承运商管理要求,遵守装卸单位的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3.运输量均为预估运输量,招标人与投标人进行结算时以实际运输量为准。运输业务量存在比招标预计业务量低或者为零的可能,最终会影响标的总额,对此可能,招标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4.什醇质量要求严格,需确保运输过程中质量不发生变化,运输人员熟练掌握运输货物的质量指标及MSDS的等相关知识。当月承运总量损耗率控制在3‰以内,超出部分由承运方承担损失。
5.需要运输车辆按卸车计划到货,如不按卸车计划进行到货造成压车的,不付给运输公司等待或押车等其他费用。
6.节假日及法定假日,招标方提出备货押车确保生产需要时,运输单位必须无偿保障运输供货要求。否则视同单方面违约,自违约之日起当年内不允许承运北方公司运输业务。
7.为北方公司提供运输服务的同时要无偿做好:A司机和押运员掌握运输什醇的物理化学性质,具备按照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装卸和运输途中突发情况的能力。B与客户业务人员沟通确定车辆入厂检斤、卸车
8.其他事宜遵守“吉化北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承运商管理细则”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4.2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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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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