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石化公司紧急保供用正丁醇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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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公司紧急保供用正丁醇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兰州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正丁醇采购是根据兰州石化公司为防止互供企业生产异常或拉运困难时影响聚烯烃运行二部丙烯酸丁酯装置正常生产,需采购正丁醇原料4500吨,预估采购金额:4140万(含税价,税率13%),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实施保供。本次采购物资种类为通用化工产品下的有机化工产品,物资编码为10001525867,执行国标GB/T 6027-1998优等品相关标准,质量符合国标要求。
设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工业用正丁醇优等品N值1200元/吨(N值即运费和其他杂费)。
2.2招标范围:兰州石化公司紧急保供用正丁醇(二次)4500吨。
2.3质量标准:执行国标GB/T 6027-1998优等品相关标准。
2.4标段(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2.5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6交货地点:兰州石化公司聚烯烃运行二部原料及成品罐区。
2.7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每批次接招标人通知
内到货;若因兰州石化排产等原因造成2025年12月3
前未完成交货,合同余量随即终止。
2.8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2025年12月3
。
2.9包装、运输标准:汽车槽车,投标方在投标时须考虑到兰州地区危化品车辆限行需办理通行证、禁止超载等相关涉及到运输方面的因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
3.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覆盖标的物的危险货物运输。
3.4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兰州石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2023年12月1
至2023年12月2
注册后查看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为2023年12月2
09时0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兰州石化公司紧急保供用正丁醇由兰州石化公司批准,资金来自兰州石化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兰州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次正丁醇采购是根据兰州石化公司为防止互供企业生产异常或拉运困难时影响聚烯烃运行二部丙烯酸丁酯装置正常生产,需采购正丁醇原料4500吨,预估采购金额:4140万(含税价,税率13%),以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实施保供。本次采购物资种类为通用化工产品下的有机化工产品,物资编码为10001525867,执行国标GB/T 6027-1998优等品相关标准,质量符合国标要求。
设单价最高投标限价:工业用正丁醇优等品N值1200元/吨(N值即运费和其他杂费)。
2.2招标范围:兰州石化公司紧急保供用正丁醇(二次)4500吨。
2.3质量标准:执行国标GB/T 6027-1998优等品相关标准。
2.4标段(标包)划分:共1个标包。
2.5采购方式:带量采购。
2.6交货地点:兰州石化公司聚烯烃运行二部原料及成品罐区。
2.7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2.8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至2025年12月3
2.9包装、运输标准:汽车槽车,投标方在投标时须考虑到兰州地区危化品车辆限行需办理通行证、禁止超载等相关涉及到运输方面的因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或资不抵债现象,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具备相关业务资格的注册会计师签名盖章并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方为有效)
3.3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需提供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投标人若为贸易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需覆盖本次招标物资品类;
3.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则需提供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或第三方运输单位)经营范围应包含本项目标的物或覆盖标的物的危险货物运输。
3.4信誉要求:存在下列违法失信情形的按否决投标处理:①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暂停(取消)投标(人)资格的单位和个人、被兰州石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复查合格的除外)。④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
3.5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所供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技术标准和招标文件要求,必须符合满足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需提供产品的技术标准或质量检测报告。
3.5.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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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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