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普天视监控备电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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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普天视监控备电设备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普天视监控备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15467)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普天视监控备电项目所需的相关设备。预计采购500套相关设备,12V150W太阳能光伏板(含支架),12V120AH锂电池以及太阳能设备控制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含税金额149.73万元,不含税金额132.5万元,税率13%。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1.6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以各项不含税单价限价为基准价,根据基准价报唯一折扣(非OFF),最高参选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折扣(非OFF)=1-下浮率(%),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采购普天视监控备电项目所需的相关设备。预计采购500套相关设备,12V150W太阳能光伏板(含支架),12V120AH锂电池以及太阳能设备控制器。
2.2供货地点:江苏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供货周期:甲方下单之日起1
内完成供货。
2.4质保期及备电时长:自设备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商务技术规范书要求。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
至参选应答截止日,参选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至少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1)若提供单项合同的,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签字盖章页),以单项合同签订
为准;(2)若是框架合同,则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如有)、合同标的页、合同签章页)复印件以及能显示对应关系的订单或其他结算文件,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
为准(若同时提供采购订单和结算文件,则以
早者为准)。(3)项目业绩数以单项合同/框架协议数计算,即同一框架协议下具备多个采购订单,认定为一个项目业绩。(4)签订
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
满足要求则予以认可。
3.1.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5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6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1月0
起)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0
起)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0
起)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应答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应答产品要求: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参选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核心产品:锂电池)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质保期:3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质保承诺函原件。若参选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须提供质保承诺函原件(质保期:3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时)。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2023年12月1
00时00分至2023年12月2
12时00分(北京
,下同) (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正常发售)。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无锡普天视监控备电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JZT-2023-15467)
1.2采购人:铁塔能源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1.3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拟采购普天视监控备电项目所需的相关设备。预计采购500套相关设备,12V150W太阳能光伏板(含支架),12V120AH锂电池以及太阳能设备控制器。本项目采购预算为含税金额149.73万元,不含税金额132.5万元,税率13%。具体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套) |
1 |
太阳能光伏板(含支架) |
12V150W |
500 |
套 |
450 |
2 |
锂电池(含控制器) |
12V120AH |
500 |
套 |
2200 |
1.7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中选人数量为1个,中选份额为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本项目以各项不含税单价限价为基准价,根据基准价报唯一折扣(非OFF),最高参选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折扣(非OFF)=1-下浮率(%),参选人应答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拟采购普天视监控备电项目所需的相关设备。预计采购500套相关设备,12V150W太阳能光伏板(含支架),12V120AH锂电池以及太阳能设备控制器。
2.2供货地点:江苏省,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3供货周期:甲方下单之日起1
2.4质保期及备电时长:自设备验收通过之日起3年。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商务技术规范书要求。
2.6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3.1.1依法设立:本项目要求参选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1.2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
3.1.3财务要求: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5自然人股东: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1.6高级管理人员: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3.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1月0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0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1月0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全国/江苏省/无锡市】“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总部/江苏省分公司/无锡市分公司】列入参选同类产品 “中国铁塔【全国级/江苏省级/无锡市】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在本项目招采活动中串通应答的。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4应答产品要求:应答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3.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参选应当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厂商不得同时参选;
(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选。
参选人若为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核心产品:锂电池)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参选。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核心产品的授权函及质保承诺函(质保期:3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时),提供加盖制造商公章的授权函、质保承诺函原件。若参选人为制造商,则该制造商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须提供质保承诺函原件(质保期:3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时)。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不得存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比选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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