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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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一期)已由 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南审批投资审字【2022】38号、 南审批投资招标核字【2022】2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建设资金来自南宫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南宫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南宫市智慧城市中心、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办事处。2.1.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项目在南宫市智慧城市中心、南宫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各乡镇办事处现有机房内建设,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主要包括数字政府、数字基座、数字惠民、产业发展、生态宜居等5个重大项目领域涉及17个应用平台建设。建设内容分别为:(1)数字基座、数字政府包括提升全域感知能力建设、媒体指挥调度中心、时空地理信息平台、智慧城市数据中台、安全运营平台5个应用系统;(2)数字惠民包括智慧交管、智慧校园、智慧医疗、智慧教育4个应用系统;(3)生态宜居、产业发展包括产业经济智慧大脑二期、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智慧水务、城市运行服务平台、数字乡村平台、燃气监管平台、智慧环保一期应用系统、南宫市消防安全风险防控和救援指挥应用建设项目8个应用系统。2.1.3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工程设计及施工至缺陷责任期阶段止。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并达到省级智慧城市试点验收标准。2.1.5招标编号:GSZB-2023-1203 交易中心编号:qt2024002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及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通信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通信工程或信息系统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15 00:00至2023-12-21 23:59(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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