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隆子县民族团结文化广告宣传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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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隆子县民族团结文化广告宣传项目,项目编号:XZXZ-2023-152。
1.2采购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5采购内容:为隆子县范围内提供塔体42平方米亮化广告发布服务,主要为塔体亮化广告包括的LED显示屏、多媒体播放盒、视频处理器、线条灯、电源、线缆等设备、产品的采购及安装。具体的设备、产品采购清单及安装验收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为45.5万元,预算含税金额为51.42万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45.5万元,含税为51.42万元。应答人的不含税总价报价、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100%的将导致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隆子县范围内提供塔体42平方米亮化广告发布服务。
2.2交货期及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内到货,到货后3日内完成安装。
2.3交货及安装地点:西藏山南市隆子县(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4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合格并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答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发票要求:应答人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应答人提供的LED显示屏须通过3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提供有效的3C认证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4应答人提供的LED显示屏出厂前须进行严格的检测,提供有效的该产品出厂检测(检验)报告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5应答人提供的LED显示屏的安装应由专业的施工团队进行,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应答人负责所派遣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应答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0年1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期间承担过类似项目,提供至少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的完整合同、一份采购订单(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单项合同无需提供)及合同/订单对应的一张结算发票证明材料(合同签订日期、下达采购订单日期、发票的开票日期须在2020年1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期间)。提供清晰的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辨别,视为无效。
3.7信誉要求:应答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应答人在2020年1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记录,提供相应的全部记录截图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完整的信用报告。失信问题已处理、整改完成的除外。
3.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至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纳入全国范围内铁塔黑名单的。
应答人须向采购人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并提供不存在第(6)条、第(7)、第(8)条情形相关查询截图证明。
3.9关联关系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应答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人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应答人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采购设备(LED显示屏、多媒体播放盒、视频处理器)的授权代理商(制造商不参加的情况下)参加应答。应答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主要采购设备(LED显示屏、多媒体播放盒、视频处理器)的代理授权书。应答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2023年12月1
9时30分至2023年12月1
18时00分】(北京
,下同)。
4.2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
(即应答截止
)为:【2023年12月2
10时00分】。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2023年隆子县民族团结文化广告宣传项目,项目编号:XZXZ-2023-152。
1.2采购人: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西藏自治区分公司。
1.3注册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1.5采购内容:为隆子县范围内提供塔体42平方米亮化广告发布服务,主要为塔体亮化广告包括的LED显示屏、多媒体播放盒、视频处理器、线条灯、电源、线缆等设备、产品的采购及安装。具体的设备、产品采购清单及安装验收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采购预算金额:不含税金额为45.5万元,预算含税金额为51.42万元。
1.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8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成交人数量为1个,成交份额100%。
1.9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45.5万元,含税为51.42万元。应答人的不含税总价报价、含税总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100%的将导致其应答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为隆子县范围内提供塔体42平方米亮化广告发布服务。
2.2交货期及安装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3交货及安装地点:西藏山南市隆子县(具体地点以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为准)。
2.4质量标准或技术要求:合格并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应答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答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答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3.2发票要求:应答人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3应答人提供的LED显示屏须通过3C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提供有效的3C认证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4应答人提供的LED显示屏出厂前须进行严格的检测,提供有效的该产品出厂检测(检验)报告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复印件。
3.5应答人提供的LED显示屏的安装应由专业的施工团队进行,确保安全性和可靠性。本项目合同执行期间,应答人负责所派遣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并承担相应的全部责任。应答人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6业绩要求:应答人自2020年1月
3.7信誉要求:应答人应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应答人在2020年1月
3.8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0年1月
(6)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7)在最近五年(2018年1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范围内“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纳入全国范围内铁塔黑名单的。
应答人须向采购人承诺不存在上述情形,并提供不存在第(6)条、第(7)、第(8)条情形相关查询截图证明。
3.9关联关系
(1)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应答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应答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3)应答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应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4)应答人对本单位在互联网上披露的公司注册电话、公司注册邮箱、公司注册地址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若存在与其他单位信息一致情况,须提供相关内容及说明。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应答人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不允许违法分包。应答人提供满足要求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
3.12本项目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采购设备(LED显示屏、多媒体播放盒、视频处理器)的授权代理商(制造商不参加的情况下)参加应答。应答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关于本项目主要采购设备(LED显示屏、多媒体播放盒、视频处理器)的代理授权书。应答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4.2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应答文件的递交
5.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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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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