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城县西湖路南延建设工程(龙城路—吴府大道)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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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方城县西湖路南延建设工程(龙城路—吴府大道)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城县西湖路南延建设工程(龙城路—吴府大道)
2.2项目编号:JS
2.3建设地点:东起吴府大道北至龙城路
2.4项目概况:市政道路设计长度 754.43米,宽20米。主要施工内容有:道路土方开挖及回填机动车道;铺设透水砖人行道、安装花岗岩路沿石,砌筑花岗岩树池;敷设雨污水管网及砌筑检查井:行道树工程;敷设强弱电管网及砌筑检 查井工程;敷设道路标线及交通信号灯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标段;
2.7计划工期:6
历天;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工程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响应人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该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前1
内。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下载起止
:2023年12月13日
8:00至2023年12月1
17:30。
方城县西湖路南延建设工程(龙城路—吴府大道)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方城县西湖路南延建设工程(龙城路—吴府大道)
2.2项目编号:JS
2.3建设地点:东起吴府大道北至龙城路
2.4项目概况:市政道路设计长度 754.43米,宽20米。主要施工内容有:道路土方开挖及回填机动车道;铺设透水砖人行道、安装花岗岩路沿石,砌筑花岗岩树池;敷设雨污水管网及砌筑检查井:行道树工程;敷设强弱电管网及砌筑检 查井工程;敷设道路标线及交通信号灯工程等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标段;
2.7计划工期:6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缺陷责任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工程质保期:从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应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响应人须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该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4. 招标文件下载起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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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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