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脱硫灰处置项目(第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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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脱硫灰处置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标段)
编号:JLSH-2023-FW-0120-2-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脱硫灰处置项目(第二标段),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脱硫灰处置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化肥厂由于采用半干法脱硫方式,在布袋除尘器产生脱硫灰,预计20
产生7.5万吨。以上灰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需寻找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由于脱硫灰与粉煤灰、渣性质不同(脱硫灰遇湿板结,处理难度大),因此将锅炉灰渣分两个标段选商。现对第二标段脱硫灰处置进行重新招标。
第二标段是脱硫灰,总量7.5万吨,设置最高限价53元/吨(含税、含运费)。(以上总量为预估量,结算以检斤为准)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20
1月
-20
12月3
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脱硫灰处置价格。
2.3 服务期限: 20
1月
-20
12月3
。
2.4 服务标准:处置企业要保证脱硫灰24小时清运,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厂正常生产。
2.5服务内容: 负责对现有采用半干法脱硫方式,在布袋除尘器产生脱硫灰,预计20
产生7.5万吨。以上灰、渣均属于一般固体废物,需寻找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置。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2.7报价方式:单价报价(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粉脱硫灰处置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
标段二:投标人应建有粉煤灰综合利用装置(或项目),不得采用回填矿坑或土地修复的方式处置,环评手续(需提供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及排污许可证齐全,运输要求与第一标段一致,且投标人并应承诺不将脱硫灰转予他人处置。自有或委托的运输的车辆资质齐全。须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行车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
③投标人必须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厂正常生产,处置企业要保证脱硫灰24小时清运,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持续清运灰、渣,确保化肥厂灰库灰位高度不超上限(总高9米,上限5米),干渣仓高度不超上限(总高5米,上限4米),湿渣仓处置合格后24小时内清空渣仓,处置过程中要依法合规处置,同时要留存清运处置过程中影像资料,投标企业需提供承诺书。
④投标单位2022-2023年未因固废违规处置受到过各级政府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处置脱硫灰的生产技术方案,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环境应急预案。
3.3 业绩要求:标段二: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第二标段投标人应累计接收处置过1万吨脱硫灰综合利用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实验报告、验收报告或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任一有效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⑤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2023年12月1
19:00至截止
2023-12-18 23:59:59(北京
)。
编号:JLSH-2023-FW-0120-2-R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脱硫灰处置项目(第二标段),招标人为吉林石化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吉林石化公司化肥厂粉煤灰、灰渣、脱硫灰处置项目(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化肥厂由于采用半干法脱硫方式,在布袋除尘器产生脱硫灰,预计20
第二标段是脱硫灰,总量7.5万吨,设置最高限价53元/吨(含税、含运费)。(以上总量为预估量,结算以检斤为准)
2.2 招标范围:通过招标确定20
2.3 服务期限: 20
2.4 服务标准:处置企业要保证脱硫灰24小时清运,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厂正常生产。
2.5服务内容: 负责对现有采用半干法脱硫方式,在布袋除尘器产生脱硫灰,预计20
2.6其中标段划分、各标段估算金额及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单位:元/吨) | |
2 | 脱硫灰 | 53 |
2.7报价方式:单价报价(含税)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从事粉脱硫灰处置的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②投标人须具有:
标段二:投标人应建有粉煤灰综合利用装置(或项目),不得采用回填矿坑或土地修复的方式处置,环评手续(需提供环评报告及批复文件)及排污许可证齐全,运输要求与第一标段一致,且投标人并应承诺不将脱硫灰转予他人处置。自有或委托的运输的车辆资质齐全。须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和车辆行车证扫描件,委托运输的同时提供运输委托合同及运输单位的营业执照。
③投标人必须保证任何情况下,不得影响工厂正常生产,处置企业要保证脱硫灰24小时清运,须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持续清运灰、渣,确保化肥厂灰库灰位高度不超上限(总高9米,上限5米),干渣仓高度不超上限(总高5米,上限4米),湿渣仓处置合格后24小时内清空渣仓,处置过程中要依法合规处置,同时要留存清运处置过程中影像资料,投标企业需提供承诺书。
④投标单位2022-2023年未因固废违规处置受到过各级政府的行政处罚,须提供未受罚承诺书并签字盖章。
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处置脱硫灰的生产技术方案,生产过程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其安全环保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以及环境应急预案。
3.3 业绩要求:标段二:自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第二标段投标人应累计接收处置过1万吨脱硫灰综合利用业绩,需提供合同、发票、实验报告、验收报告或政府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任一有效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②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⑤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开标当日未处于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吉林石化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对投标人进行考核。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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