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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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筹和其他资金渠道,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E4113011301001058
2.3建设地点:南阳市长江路与信臣南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2.4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包含信息导引及发布与候诊呼叫信号系统、护理呼应信号系统、无线输液系统、院内导航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三期),包含信息网络系统、机房建设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标段: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四期),包含桌面云系统、智慧后勤管理平台系统、私有云平台系统、可视化物联网系统、医护随身报警系统、物联协同运营平台、医疗资产管理系统、院区标准化时钟系统、医院IPTV,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工 期:6
历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筹和其他资金渠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或计算机类或通信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7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1
内。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后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前填报上传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诚信库信息原件。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12月1
9:00分至20
1月
9:00分。
本招标项目为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筹和其他资金渠道,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南阳市中心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智能化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 E4113011301001058
2.3建设地点:南阳市长江路与信臣南二路交叉口东北角
2.4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一标段: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二期),包含信息导引及发布与候诊呼叫信号系统、护理呼应信号系统、无线输液系统、院内导航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三期),包含信息网络系统、机房建设系统,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标段:南阳市中心医院新区医院(南阳市中心医院迁建)智能化建设项目(四期),包含桌面云系统、智慧后勤管理平台系统、私有云平台系统、可视化物联网系统、医护随身报警系统、物联协同运营平台、医疗资产管理系统、院区标准化时钟系统、医院IPTV,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6工 期:6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资金来源: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筹和其他资金渠道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并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设工程类或计算机类或通信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须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财务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3.7依据财库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依据《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实施信用监管的通知》(宛公管办22号)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4、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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