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希望产城融合1000套示范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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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东方希望产城融合1000套示范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
2、项目规模:13-24号楼、1-4号商业楼设备用房一、二,建筑面积为69658.6平米。
3、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学府路东侧、书院街南侧、锦绣路西侧、文明路北侧。
4、工程投资额:175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64636235.17元(含暂列金),设计费为200.46万元,运营费为224.0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总承包计划工期:20
1月1
开工,2025年1月
竣工,总工期360天(日历日),其中设计服务周期20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运营期限:5年。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东方希望产城融合1000套示范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作:含地勘、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包括消防、暖通、给排水、强弱电等各专业设计、无障碍设计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和施工工程中的后续服务等,出具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蓝图。采购工作:完成本次设计图纸中的全部采购内容。施工工作:完成本次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其他相关专业施工工作。运营范围包括:东方希望产城融合1000套示范小区项目(二期)的后续保修、服务、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市政行业(燃气和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3)运营资质要求: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运营能力、房地产开发经营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06月-2023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本单位注册。
7、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06月-2023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
8、若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9、投标人业绩要求:(1)施工单位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2023年1月
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2)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 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3年1月
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
10、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11、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12、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单位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施工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安全员1名具有岗位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所报安全员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质检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造价人员1名且具有相关造价专业资格证书,资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
(2)设计单位人员要求:设计单位人员要求: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配置齐全,满足项目设计需要且均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关键专业人数配置各不得少于1人;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和运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设计)能力。
14、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12月1
11时00分-20
1月
11时00分(北京
,节假日不休息)注册后查看申请。
投标保证金:50万元,(伍拾万元整)
1、项目名称:东方希望产城融合1000套示范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
2、项目规模:13-24号楼、1-4号商业楼设备用房一、二,建筑面积为69658.6平米。
3、建设地点:吉木萨尔县学府路东侧、书院街南侧、锦绣路西侧、文明路北侧。
4、工程投资额:175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64636235.17元(含暂列金),设计费为200.46万元,运营费为224.00万元。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总承包计划工期:20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东方希望产城融合1000套示范小区项目(二期)工程总承包EPC+O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工作:含地勘、施工图深化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包括消防、暖通、给排水、强弱电等各专业设计、无障碍设计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设计和施工工程中的后续服务等,出具经审查合格的施工蓝图。采购工作:完成本次设计图纸中的全部采购内容。施工工作:完成本次设计图纸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及其他相关专业施工工作。运营范围包括:东方希望产城融合1000套示范小区项目(二期)的后续保修、服务、运营维护及管理工作等。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城乡规划编制甲级和市政行业(燃气和轨道交通除外)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3)运营资质要求: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运营能力、房地产开发经营能力;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06月-2023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6、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本单位注册。
7、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中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06月-2023年1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
8、若施工项目负责人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9、投标人业绩要求:(1)施工单位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或工程接收证书或竣工验收备案表),2023年1月
(2)设计单位业绩要求:设计业绩(联合体投标的由设计单位提供):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 项,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2023年1月
10、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2)施工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11、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
12、其他人员要求:(1)施工单位人员要求: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且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施工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安全员1名具有岗位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所报安全员必须为在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cjzwfw.cn/cjggzy/)信息登记的人员且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也不得兼任本项目其他岗位,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质检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造价人员1名且具有相关造价专业资格证书,资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员1名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需提供2023年8月-2023年11月社保缴纳证明;
(2)设计单位人员要求:设计单位人员要求:建筑、结构等相关专业配置齐全,满足项目设计需要且均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关键专业人数配置各不得少于1人;
1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和运营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下载招标文件 。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 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或设计)能力。
14、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各方均需提供)。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四、招标文件领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12月1
投标保证金:50万元,(伍拾万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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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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