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中央河整治工程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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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启东市中央河整治工程已由南通市水利局以《关于启东市中央河整治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通水规计〔2023〕1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和地方配套。项目法人为启东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招标人为启东市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建设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启东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启东市中央河整治工程治理河长35.78千米,中央河按20年一遇排涝标准进行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疏浚35.78千米,新建护岸56.976千米,建设附属设施等。批复总投资人民币14614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为上述工程的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建设监理工作(含水保监理、环保监理);对应建设投资金额:人民币12371.96万元。
2.4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1月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任总监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和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目前无主体工程在建(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规定);拟任总监须提供包含2023年8月至2023年10月连续三个月或以上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
(6)信用等级要求: /
(7)其他要求: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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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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