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库车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及运输、填埋、覆膜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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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库车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及运输、填埋、覆膜服务,招标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库车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及运输、填埋、覆膜服务
2.2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819848
2.3 项目概况:
2.3.1 基本情况:库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 吨/天,年处理垃圾约 20 万吨,配置两条 3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 1 台 10 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于 2021 年 12 月投产。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 24 吨、飞灰螯合物约 30 吨,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 10000 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 10000 吨
项目自建一个飞灰填埋场,目前已投入使用,位于焚烧厂东侧 0.5km处,用地面积 20000㎡(已堆放螯合飞灰约6000吨)。
2.3.2 飞灰处理工艺:
收集到飞灰仓里的飞灰由控制卸灰阀均匀的输送至输灰机,再由输灰机将飞灰输送至搅拌机,飞灰在搅拌机内与螯合剂和水按比例进行充分的混合,以达到稳定化处理效果。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搅拌机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进行装袋,然后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将飞灰吨袋堆放在飞灰暂存间存储3~7天(飞灰暂存间建筑面积约300㎡,可堆放约360袋螯合飞灰),化验合格后装车送往飞灰填埋场安全填埋。
2.3.3 项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牙哈镇虽润勒克村(垃圾填埋场西侧)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2 招标范围
3.2.1飞灰螯合处理
(1)交接界面:飞灰收集斗式提升机(包括斗式提升机)开始至飞灰螯合物打包机(包括打包机)之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含仓顶输灰机电动插板阀、及螯合剂配药及加药系统),以及飞灰稳定化车间和飞灰暂存车间内的所有生产设施( 含消防、照明、办公等设施)、飞灰填埋场所有设施为投标人的负责工作范围。
(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飞灰进行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包括:提供稳定化螯合处理药剂、吨袋、标签,制定飞灰稳定化处理方案、负责飞灰螯合的运行操作及堵灰时清堵和处理工作,负责飞灰稳定化车间内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提供转移所用的叉车(含燃料),负责飞灰螯合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负责原灰、飞灰螯合物定期检测和调整加药方案,负责场地清扫保洁区域内沟池的清理,负责飞灰稳定化后的包装、厂内转移及外运装车相关的运营服务;负责飞灰填埋场的合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螯合飞灰的堆放、覆膜(不小于1.0mm厚度HDPE土工膜焊接),以及土工膜损坏后的修补等。
3.2.2飞灰填埋物运输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飞灰螯合物厂内装车工作,投标人自备车辆将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运输至飞灰填埋场,并负责卸车,吨袋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倾倒,如有破损,及时更换,期间所有工机具由投标方负责提供。(现飞灰填埋场已有成型道路和一条贯穿飞灰填埋场的临时道路,但为保飞灰填埋工作顺利进行,如需增加临时道路,投标人自行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库车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及运输、填埋、覆膜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3.3 服务期限:暂定自 20
1月0
至 20
12月3
(以招标人书面通知
为准),详见《技术规范书》。
3.4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5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6 技术要求:
(1)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2)运输及填埋过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 2019年01月0
至今(以合同签订
为准),具有国内至少2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飞灰稳定化处理运维服务类似业绩(须提供证明业绩的合同扫描件)。
4.3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4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
至2023年12月13日17:30时前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库车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及运输、填埋、覆膜服务,招标人为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库车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及运输、填埋、覆膜服务
2.2 招标编号:M4101000065000819848
2.3 项目概况:
2.3.1 基本情况:库车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 600 吨/天,年处理垃圾约 20 万吨,配置两条 3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 1 台 10 MW汽轮发电机组,项目于 2021 年 12 月投产。吨垃圾产生的飞灰量随季节、垃圾成分变化,预计日产飞灰约 24 吨、飞灰螯合物约 30 吨,年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 10000 吨,本次招标服务期限内飞灰螯合物产生量约 10000 吨
项目自建一个飞灰填埋场,目前已投入使用,位于焚烧厂东侧 0.5km处,用地面积 20000㎡(已堆放螯合飞灰约6000吨)。
2.3.2 飞灰处理工艺:
收集到飞灰仓里的飞灰由控制卸灰阀均匀的输送至输灰机,再由输灰机将飞灰输送至搅拌机,飞灰在搅拌机内与螯合剂和水按比例进行充分的混合,以达到稳定化处理效果。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搅拌机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通过下灰口进行装袋,然后转运至飞灰暂存间,将飞灰吨袋堆放在飞灰暂存间存储3~7天(飞灰暂存间建筑面积约300㎡,可堆放约360袋螯合飞灰),化验合格后装车送往飞灰填埋场安全填埋。
2.3.3 项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市牙哈镇虽润勒克村(垃圾填埋场西侧)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2 招标范围
3.2.1飞灰螯合处理
(1)交接界面:飞灰收集斗式提升机(包括斗式提升机)开始至飞灰螯合物打包机(包括打包机)之间的所有生产设备(含仓顶输灰机电动插板阀、及螯合剂配药及加药系统),以及飞灰稳定化车间和飞灰暂存车间内的所有生产设施( 含消防、照明、办公等设施)、飞灰填埋场所有设施为投标人的负责工作范围。
(2)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对招标人生产过程中收集的飞灰进行飞灰稳定化处理运营服务,包括:提供稳定化螯合处理药剂、吨袋、标签,制定飞灰稳定化处理方案、负责飞灰螯合的运行操作及堵灰时清堵和处理工作,负责飞灰稳定化车间内所有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负责提供转移所用的叉车(含燃料),负责飞灰螯合生产数据填报和资料建档,负责原灰、飞灰螯合物定期检测和调整加药方案,负责场地清扫保洁区域内沟池的清理,负责飞灰稳定化后的包装、厂内转移及外运装车相关的运营服务;负责飞灰填埋场的合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螯合飞灰的堆放、覆膜(不小于1.0mm厚度HDPE土工膜焊接),以及土工膜损坏后的修补等。
3.2.2飞灰填埋物运输
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飞灰螯合物厂内装车工作,投标人自备车辆将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运输至飞灰填埋场,并负责卸车,吨袋码放整齐,不得随意倾倒,如有破损,及时更换,期间所有工机具由投标方负责提供。(现飞灰填埋场已有成型道路和一条贯穿飞灰填埋场的临时道路,但为保飞灰填埋工作顺利进行,如需增加临时道路,投标人自行解决)。
具体内容详见《城发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库车项目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及运输、填埋、覆膜服务技术规范书》(以下简称为《技术规范书》)。
3.3 服务期限:暂定自 20
3.4 进度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3.5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能通过相关主管政府部门的备案、审查、监督检查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3.6 技术要求:
(1)稳定化处理后的飞灰满足含水率小于30%,二噁英含量低于3μgTEQ/kg、浸出液中有害成分浓度低于GB16889-2008《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要求。
(2)运输及填埋过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19修订)、《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JT/T 617-2018)、《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总局令第5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
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4.2 2019年01月0
4.3 投标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招标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4.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满足本招标公告第4条款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3年12月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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