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淅川县城区人工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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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
2、项目名称:淅川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淅川县城区人工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6,953,562.62元
最高限价:16953562.62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内容:淅川县城区已接管的主次干道总计面积412.98万平方米、范蠡公园保洁服务、扬帆市场和金泰步行街清扫保洁服务,包含道路人工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位置、小广告治理、人行道冲洗、道路隔离带清洗、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及临时性突击任务等(详见采购清单);
5.2、标段划分:共 2 个标段
第 1 标段:东城区主次干道、范蠡公园、扬帆市场、金泰步行街清扫保洁服务、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位置等(人行道冲洗、小广告治理、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隔离带清洗、环卫基础设施清洗及临时性突击任务等),其中东城区共 48 条道路,一级道路 897288 ㎡,二级道路 799594 ㎡,三级道路 791904㎡,道路总面积为 2488786㎡,投资额10270648.32元/年(服务期限三年);
第 2 标段:西城区、新北区主次干道,包含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位置(人行道冲洗、小广告治理、隔离带清洗、环卫基础设施清洗及临时性突击任务等),其中西城区、新北区合计共 29条道路,一级道路 609910 ㎡,二级道路 687348.8㎡,三级道路 343755 ㎡,道路总面积为1641013.8 ㎡,投资额6682914.30元/年(服务期限三年);
5.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符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
需在本招标公告发布之后。
3.3、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前填报上传的企业诚信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诚信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3.6、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三、获取招标文件
1.
:2023年12月0
至 2023年12月2
,每天
09:00至12:00,
12:00至18: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淅川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淅川县城区人工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第1标段 | 10270648.32 | 10270648.32 | 是 | 10270648.32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10270648.32 |
2 | 淅川县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淅川县城区人工清扫保洁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第2标段 | 6682914.3 | 6682914.3 | 是 | 6682914.3 ,其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6682914.3 |
5.2、标段划分:共 2 个标段
第 1 标段:东城区主次干道、范蠡公园、扬帆市场、金泰步行街清扫保洁服务、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位置等(人行道冲洗、小广告治理、建筑垃圾填埋场管理、隔离带清洗、环卫基础设施清洗及临时性突击任务等),其中东城区共 48 条道路,一级道路 897288 ㎡,二级道路 799594 ㎡,三级道路 791904㎡,道路总面积为 2488786㎡,投资额10270648.32元/年(服务期限三年);
第 2 标段:西城区、新北区主次干道,包含主次干道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收集到指定位置(人行道冲洗、小广告治理、隔离带清洗、环卫基础设施清洗及临时性突击任务等),其中西城区、新北区合计共 29条道路,一级道路 609910 ㎡,二级道路 687348.8㎡,三级道路 343755 ㎡,道路总面积为1641013.8 ㎡,投资额6682914.30元/年(服务期限三年);
5.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5.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和标准/符合《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南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125 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查询
3.3、供应商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经公检法司、纪检监察、行政监督部门查证“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投标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3.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
3.6、本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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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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