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天津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部2023-2024年涉诈业务风险安全评估服务框架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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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比选项目:中国移动天津公司信息安全管理部2023-20
涉诈业务风险安全评估服务框架项目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2023-20
涉诈业务风险安全评估服务,工作内容对三个平台(IMS企业固话、物联网、阳光守护)实施涉诈风险安全评估,包括基线要求符合性评估、固有涉诈风险评估、控制措施有效性评估、残余涉诈风险评估四个环节。
本次采购按照框架形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20
5月3
,或达到框架金额上限为止,以先到者为准。
1.3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为300,000.00元,预估含税金额318,000.00元。
1.4中选人数量及份额:中选人1名,中选份额为100%。
1.5★最高限价:不含税金额不得超过300,000.00元,含税金额不得超过318,000.00元。,否则将否决其应答。
二、应答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2.1应答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它组织证明。应答人如为企业,要求企业登记状态为在营或开业或存续等正常状态,不允许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为(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2应答单位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中选,需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
至今(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签订日期为准)涉诈业务风险安全评估服务同类项目的业绩至少一份。
注1:所有合同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及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须包含至少一条有效查询信息,无须提供发票扫描件)。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
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未体现签订日期的不予认可。
注2:发票信息认定条件:根据应答人提供的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进行核查,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系统查验结果为准,且为评审依据。发票开票日期不能早于其对应合同的签订日期;查验结果与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中所提供关键信息一致,则该发票有效,如查验结果为无此票、关键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则该发票无效。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且应答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2.5应答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为2023年12月0
14时00分至2023年12月0
14时00分(北京
,下同)
1.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为2023-20
本次采购按照框架形式进行采购,服务期限为合同签署之日起20
1.3项目规模:本项目预估不含税金额为300,000.00元,预估含税金额318,000.00元。
1.4中选人数量及份额:中选人1名,中选份额为100%。
1.5★最高限价:不含税金额不得超过300,000.00元,含税金额不得超过318,000.00元。,否则将否决其应答。
包段 | 产品名称 | 产品单位 | 需求数量 |
---|---|---|---|
标包1 | 信息安全服务 | 项 | 3 |
2.2应答单位须承诺,如在本项目中中选,需向采购人开具增值税发票。
2.3业绩要求:应答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
注1:所有合同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至少包括首页、合同内容页、合同金额和签字盖章页)及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须包含至少一条有效查询信息,无须提供发票扫描件)。合同签字盖章认定条件:合同签字盖章页须具有双方的公章或合同章。
合同签订日期认定条件:若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签订日期后者为准,体现单方日期的以该日期为准,未体现签订日期的不予认可。
注2:发票信息认定条件:根据应答人提供的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进行核查,以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发票系统查验结果为准,且为评审依据。发票开票日期不能早于其对应合同的签订日期;查验结果与发票查询信息明细表中所提供关键信息一致,则该发票有效,如查验结果为无此票、关键信息不一致等情况,则该发票无效。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且应答人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登陆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2.5应答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应答(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审核)。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采购文件,不再出售纸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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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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