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日常装卸搬运服务采购磋商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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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
日常装卸搬运服务采购磋商项目
1.2采购人: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按照本项目采购人总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内部相关要求,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1.4 采购内容: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磋商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本项目各包号采购预算仅供参考,供应商必须对所响应包号的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将导致响应无效。
1.5 服务期:服务合同期为一年(20
1月
-20
12月3
)
1.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肇东市八仙北路199号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每个包1名。
2. 供应商(报价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供应商2020年11月3
至今未与采购人有经济或合同纠纷。(提供声明函)
2.3、供应商2020年11月3
至今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无行政处罚信息、无未移出的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响应时提供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磋商当天由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启前统一上网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磋商小组作为对报价人提供的截图进行复核的依据,复核结果与报价人提供截图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查依据)。
2.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价人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2.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承诺书》。(见用户需求中模版)
2.6、供应商必须是具备装卸搬运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对报价提供机械设备有合法经营权。包一要求供应商具备铲车数量≥2台、翻斗车数量≥1台;包二要求供应商具备叉车数量≥8台、平板车数量暂无硬性要求。报价需注明提供的叉车、铲车等机械设备数量及参数,叉车等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特种设备证书,开叉车、铲车人员必须具备叉车、铲车驾驶证书,叉车还需具备厂内叉车证书,各种平板车、翻斗车和平板车、翻斗车的驾驶人员也须具备相关证书。(提供书面声明函,且附上上述要求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报价人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时需保证各种证书都在有效期内,对于到期换证的证书需及时提供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
2.7、供应商需注明长期在采购人厂区作业的预估人数要求:包一要求人数≥5人,包二要求人数≥30人,所有进入采购人厂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缴纳意外险并在成交后提供证明。在确认为成交供应商之后需提供进入报价人厂区的所有人员身份信息。(提供书面声明)
2.8、供应商必须实地考察清单工作量以确保服务到位、准确报价。必须提供现场侦查证明(经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确认过的为有效证明,否则为无效证明)。实地考察由供应商提前与采购人取得沟通预约现场在勘查
后自行前往,勘察
为周一至周六
9:00-11:30,
14:30-17:00。采购人现场勘察联系人:卢伟强13929886382。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磋商项目的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10、供应商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
至2023年12月
5个工作日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1.1项目名称: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
1.2采购人: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3项目概况:按照本项目采购人总公司广东肇庆星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内部相关要求,现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本项目供应商。
1.4 采购内容: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采购预算 |
一 | 动力锅炉物料日常装卸搬运服务 | 20 |
人民币110万元 |
二 | 厂区生产物料日常装卸搬运服务 | 20 |
人民币550万元 |
1.5 服务期:服务合同期为一年(20
1.6服务地点:黑龙江省肇东市八仙北路199号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厂内。
1.7 成交供应商数量:每个包1名。
2. 供应商(报价人)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参加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2、供应商2020年11月3
2.3、供应商2020年11月3
2.4、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报价人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提供承诺书)
2.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承诺书》。(见用户需求中模版)
2.6、供应商必须是具备装卸搬运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的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对报价提供机械设备有合法经营权。包一要求供应商具备铲车数量≥2台、翻斗车数量≥1台;包二要求供应商具备叉车数量≥8台、平板车数量暂无硬性要求。报价需注明提供的叉车、铲车等机械设备数量及参数,叉车等必须具备国家要求的特种设备证书,开叉车、铲车人员必须具备叉车、铲车驾驶证书,叉车还需具备厂内叉车证书,各种平板车、翻斗车和平板车、翻斗车的驾驶人员也须具备相关证书。(提供书面声明函,且附上上述要求证书的扫描件或照片。报价人在确定为成交供应商时需保证各种证书都在有效期内,对于到期换证的证书需及时提供复印件给采购人备案。)
2.7、供应商需注明长期在采购人厂区作业的预估人数要求:包一要求人数≥5人,包二要求人数≥30人,所有进入采购人厂区作业的人员都必须缴纳意外险并在成交后提供证明。在确认为成交供应商之后需提供进入报价人厂区的所有人员身份信息。(提供书面声明)
2.8、供应商必须实地考察清单工作量以确保服务到位、准确报价。必须提供现场侦查证明(经肇东星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确认过的为有效证明,否则为无效证明)。实地考察由供应商提前与采购人取得沟通预约现场在勘查
2.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磋商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磋商项目的磋商(供应商出具声明函)。
2.10、供应商已购买本项目磋商文件。
2.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转包。
3. 磋商文件的获取
3.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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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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