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石化分公司化肥厂三苯基膦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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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苯基膦,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苯基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用于丁辛醇装置,用作配制羰基合成催化剂,是羰基合成反应催化剂的配位体,以定期添加方式加入到OA401/OA402;OB401/OB402反应器中。
2.2招标范围:三苯基膦,数量:12吨。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
2月1
12吨全部到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西部供应站。
2.6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55.76万元。
2.7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8货款支付
及方式: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检验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货到验收合格且收到卖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90%,其余质保期满后支付10%。
2.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 个月。
2.10其他要求:中标人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国外法人独资制造商直接授权的国内唯一代理商,必须具有中国石油供应商准入资格。供应商准入品种涵盖招标品种。
3.2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招标品种。
3.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4业绩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未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2020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
止,近三年内未发生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试用: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3.10.2包装:详见工厂三苯基膦技术规格书。
3.10.3运输:危化品专用车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运输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起始
于2023-11-29 23:00:00至截止
2023-12-04 23:59:59(北京
,下同)。
本招标项目三苯基膦,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已落实,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三苯基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用于丁辛醇装置,用作配制羰基合成催化剂,是羰基合成反应催化剂的配位体,以定期添加方式加入到OA401/OA402;OB401/OB402反应器中。
2.2招标范围:三苯基膦,数量:12吨。
2.3技术要求:详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 20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西部供应站。
2.6最高投标限价总价155.76万元。
2.7报价方式及组成: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需含13%增值税、全部运费及杂费、产品包装费、现场服务费及其他相关所有费用
2.8货款支付
2.9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2 个月。
2.10其他要求:中标人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日常需要由中标人(制造商)及时更新电子采购系统2.0所附的有效期限内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须国外法人独资制造商直接授权的国内唯一代理商,必须具有中国石油供应商准入资格。供应商准入品种涵盖招标品种。
3.2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需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涵盖招标品种。
3.3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3.4业绩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信誉要求:
(1)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5)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采购管理系统未被暂停交易资格(暂停原因为违约、诚信等原因);
(6)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投标人开标当日未处于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2020年1月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由同一自然人控股(持股超过50%)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其他要求:
3.10.1试用: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3.10.2包装:详见工厂三苯基膦技术规格书。
3.10.3运输:危化品专用车公路运输,运输车辆符合安全运输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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