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2023年油藏评价重点区带油藏成藏实验及测试(第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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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油藏评价重点区带油藏成藏实验及测试,根据2023年油藏评价重点区带浅层高效油藏、致密油等油藏含油富集度、成藏过程及控制因素、圈闭构造演化研究任务,配套开展油藏原油流体组分、成藏期、成藏环境和断层演化年代等测试,为油藏评价目标区带和产建区优选提供地质依据,项目金额 125.6789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暂定工作量如下表,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合同金额为61.2415万元(含税),第二标段合同金额为64.4374万元(含税)。其中,第二标段已完成招标,现进行第一标段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2.3服务标准:(1)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将待分析样品分批邮寄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样品后2个月内将本批次样品处理、分析完毕并向招标人交付处理完毕的样品或分析结果。(2)在合同验收后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进行所有样品分析报告的入库归档工作。要求各分析测试按照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执行,结果真实可靠。按照相应标准或实验方案完成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11月3
。
2.5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和中标人所在地。
2.6其他说明:第一标段中标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项目第一或第二负责人至少须具备石油地质或油气田勘探开发或实验分析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同等)技术职称;其他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且至少须具有石油地质或油气田勘探开发或实验分析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实验室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自有实验室。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日)完成过相关油气地质研究或油气地质相关分析测试业绩至少一项。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2023年11月2
至2023年12月0
内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油藏评价重点区带油藏成藏实验及测试,根据2023年油藏评价重点区带浅层高效油藏、致密油等油藏含油富集度、成藏过程及控制因素、圈闭构造演化研究任务,配套开展油藏原油流体组分、成藏期、成藏环境和断层演化年代等测试,为油藏评价目标区带和产建区优选提供地质依据,项目金额 125.6789万元(含税)。
2.2招标范围:暂定工作量如下表,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合同金额为61.2415万元(含税),第二标段合同金额为64.4374万元(含税)。其中,第二标段已完成招标,现进行第一标段招标,最终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但不得超过合同总价。
标段 | 序号 | 服务项目 | 暂定数量 | 单位 |
第一标段 | 1 | 沥青“A”抽提 | 55 | 件 |
2 | 族组份分析 | 55 | 件 | |
3 | 饱和烃色谱-质谱-质谱分析 | 55 | 件 | |
4 | 饱和烃色谱-质谱分析 | 55 | 件 | |
5 | 原油金刚烷测试 | 10 | 件 | |
6 | 单体烃预处理 | 20 | 件 | |
7 | 单体烃碳同位素 | 20 | 件 | |
8 | 单体烃氢同位素 | 10 | 件 | |
9 | 岩石热解 | 150 | 件 | |
10 | 颗粒荧光定量分析 | 150 | 件 | |
11 | 激光锶同位素分析 | 20 | 件 | |
12 | 含氮化合物 | 50 | 件 | |
13 | 示踪元素 | 10 | 件 | |
14 | 微量元素 | 60 | 件 | |
15 | 主量元素 | 60 | 件 | |
16 | 孢粉测试 | 20 | 件 | |
2.3服务标准:(1)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将待分析样品分批邮寄给投标人,投标人在接到样品后2个月内将本批次样品处理、分析完毕并向招标人交付处理完毕的样品或分析结果。(2)在合同验收后投标人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进行所有样品分析报告的入库归档工作。要求各分析测试按照国家或行业最新标准执行,结果真实可靠。按照相应标准或实验方案完成测试并出具测试报告。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
2.5服务地点:项目所在地和中标人所在地。
2.6其他说明:第一标段中标人不再参与第二标段的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含分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人员要求:本项目要求项目第一或第二负责人至少须具备石油地质或油气田勘探开发或实验分析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或同等)技术职称;其他拟投入本项目技术服务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不少于5人,且至少须具有石油地质或油气田勘探开发或实验分析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实验室要求:投标人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的自有实验室。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1月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承诺2021年1月
3.5.4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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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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