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盱眙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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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 盱眙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 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23】01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盱眙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城内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4500?,包含泗州、山城市场、奥体中心、山水广场、中央公园五个停车场的停车位、排水、照明、智能化、充电桩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11066774.85元
2.1.4工期要求: 6
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须满足)。
3.1.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7
[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6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3.7 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3.8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自2021年11月
以来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提供企业出具的承诺书。
以处罚
为准,评标时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如发现提供虚假承诺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3.10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资质动态查询)。(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 http://221.226.118.170:8080/app/jscesis/qualCheck/queryQualCheckPublic.ftl 的信息为准)。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11月1
至2023年11月23日;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为 :2023年 11 月 28 日 10 时 00 分。
本项目 盱眙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 已由 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经)【2023】010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盱眙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盱眙县城区智慧停车一期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城内
2.1.2建设规模:总面积约14500?,包含泗州、山城市场、奥体中心、山水广场、中央公园五个停车场的停车位、排水、照明、智能化、充电桩等内容。
2.1.3合同估算价:11066774.85元
2.1.4工期要求: 6
2.1.5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
3.1.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须满足)。
3.1.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1.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7
[2021]40 号)要求,自 2021 年 10 月 15 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2022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上传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上传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注:在建工程认定依据《关于改革和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实施意见》苏建规字〔2017〕1 号执行。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签订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牵头人必须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
3.6 投标人承诺中标后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满足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件的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要求。
3.7 被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署的有效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凭证。
3.8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9投标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所有成员均需满足)自2021年11月
3.10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85号)等文件要求,在评标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查询结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资格审查为不合格。
3.11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 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截止
5.1 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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