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各生产现场专用车辆租赁服务(框架)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2
收藏项目
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注册后查看受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的委托,就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各生产现场专用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新能源事业部各生产现场专用车辆租赁服务(框架)-2023年12月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已由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2.2机组容量:200.86MW。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2.4招标范围:赤峰事业部所属11个生产场站因安全生产需要,需不定时租赁装载机、吊车、货车、挖掘机及斗臂车。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提出车辆租赁请求后,以最快的相应速度向招标人提供服务。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1年,合同到期后,以实际的服务发生量进行结算。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公共要求:
3.1.1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并满足如下要求:
3.2.2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如无2022年则提供2019/2020/202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不满3年的企业以自注册起至今的财务情况为准。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2023年10月)不少于1个包含装载机租赁的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以合同签订
为准。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
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
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
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
至2023年12月
17时(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所属地区:内蒙
所属行业:能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注册后查看受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的委托,就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各生产现场专用车辆租赁服务(框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满足资质要求的单位参加。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赤峰新能源事业部各生产现场专用车辆租赁服务(框架)-2023年12月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已由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大唐(内蒙古)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赤峰新能源事业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内蒙古赤峰市。
2.2机组容量:200.86MW。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为期一年。
2.4招标范围:赤峰事业部所属11个生产场站因安全生产需要,需不定时租赁装载机、吊车、货车、挖掘机及斗臂车。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提出车辆租赁请求后,以最快的相应速度向招标人提供服务。本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起1年,合同到期后,以实际的服务发生量进行结算。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公共要求:
3.1.1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并满足如下要求:
3.2.2提供近三年(2020/2021/2022,如无2022年则提供2019/2020/2021)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注册不满3年的企业以自注册起至今的财务情况为准。
3.3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至2023年10月)不少于1个包含装载机租赁的相关业绩,并提供合同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关键页、签字页),以合同签订
3.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
3.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四、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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