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交通客运综合枢纽站工程项目暖通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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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瑞昌市交通客运综合枢纽站工程项目暖通工程专业分包 预算金额:1877163.29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5588.8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注册证书、B类安考合格证和江西住建云平台截图(提供加盖公章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正反面、B类安考合格证、江西住建云平台截图);
(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配备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应持有有效岗位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五大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投标人提供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需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的查询截图。)
(6)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按《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供应商及本项目拟派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提供2018年7月
至2023年10月
有承包类似的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银行收款回执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核查(销项发票为必须满足项,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销项发票彩色打印件视为原件)。(相对应项目的合同、中标通知书、银行收款回执及销项发票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并提供原件核查(销项发票为必须满足项,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销项发票彩色打印件视为原件)。
(8)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6个月的投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两次退还,即完成总工程量50%,5个工作日内退还7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开标时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投标截止日前在劳动监察大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记录(有举报案例查实、相关平台反映有案例的)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为告知项)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4.谈判保证金:提供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2023年11月2
至2023年11月23日(北京
)
项目名称:瑞昌市交通客运综合枢纽站工程项目暖通工程专业分包 预算金额:1877163.29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95588.80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 (人民币) |
最高限价 (已下浮15%) |
技术要求 |
1 |
瑞昌市交通客运综合枢纽站工程项目暖通工程专业分包 |
1 |
项 |
1877163.29元 |
1595588.80元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备注:本项目采用采购控制价,采购控制价为图纸范围内总价包干,范围以各部位图纸和招标答疑文件为准。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自行核实招标范围内所有工作内容及工程量,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不得修改,若有错漏,可在补充报价中修正。一旦确认中标人后,工程量即使再发现有误亦不做调整。投标分项报价不得超出采购控制价,否则投标无效。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需提供注册证书、B类安考合格证和江西住建云平台截图(提供加盖公章的建造师注册证书、身份证正反面、B类安考合格证、江西住建云平台截图);
(4)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配备人员要求: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C证)、资料员、材料员各1名,应持有有效岗位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五大员”岗位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5)投标人提供无违反建筑市场规定的不良行为、无重大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以及“建造师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投标人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建造师无在建工程,需提供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的查询截图。)
(6)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按《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供应商及本项目拟派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中可以查询,并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投标人提供2018年7月
(8)履约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应在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在项目所在地向招标人指定银行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6个月的投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两次退还,即完成总工程量50%,5个工作日内退还7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开标时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9)投标截止日前在劳动监察大队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记录(有举报案例查实、相关平台反映有案例的)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为告知项)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4.谈判保证金:提供谈判保证金转账凭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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