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3年国际数据中心三期AI节能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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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3年国际数据中心三期AI节能项目为通过采集历史数据建模、调节冷站设备以及机房末端空调的运行参数,获得理想的节能成效。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冷源侧控制设备(核心控制节点)2套、冷源侧控制软件(核心控制节点)2套、末端侧控制软件(边缘控制节点)3套、接口软件1套和系统辅材1套等内容的采购、安装、调测、质保等相关服务, AI节能系统正式投产后,AI节能系统纳管的制冷系统节能率需达到10%,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250万元(不含税);
实施地点:无锡,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
历日内完成交付,并验收合格;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3年。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及控股信息等)的截屏打印件;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无连续亏损或提供近3个月内(投标截止
前3个月)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良好证明性文件,提供扫描件;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冷源侧核心控制节点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核心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他投标人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权函原件;(2)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
至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
以合同或订单(发票)日期为准)同类项目合同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万元),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字页、合同清单等内容);如提供订单或发票的,还需提供框架协议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不予认可;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8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自2020年1月
至本项目投标截止
止,对自身涉及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提供承诺书;(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能够为本项目开具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力,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已开出的增值税发票或承诺书;(3)本项目要求投标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必须满足本次采购的技术规范要求;若所供产品经招标人测试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该投标人全权负责,提供承诺书;(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11月2
00时00分至2023年11月2
24时00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即投标截止
)为:2023年12月1
13时30分。
1.1 项目概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2023年国际数据中心三期AI节能项目为通过采集历史数据建模、调节冷站设备以及机房末端空调的运行参数,获得理想的节能成效。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冷源侧控制设备(核心控制节点)2套、冷源侧控制软件(核心控制节点)2套、末端侧控制软件(边缘控制节点)3套、接口软件1套和系统辅材1套等内容的采购、安装、调测、质保等相关服务, AI节能系统正式投产后,AI节能系统纳管的制冷系统节能率需达到10%,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250万元(不含税);
实施地点:无锡,招标人指定地点;
交付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6
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以及招标人技术要求;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项目整体质保3年。
本次招标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1 | 评估产品目录编码:CP10049 评估产品目录名称:应用系统及产品解决方案 |
AI节能 |
1.3 规定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250万元(不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同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出资及控股信息等)的截屏打印件;
2.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3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和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证明无连续亏损或提供近3个月内(投标截止
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本项目冷源侧核心控制节点为核心产品,核心产品制造商投标的应提供制造商声明函;代理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1)本项目核心产品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投标,该制造商不得再委托其他投标人投标,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授权需加盖制造商公章),提供授权函原件;(2)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代理商与制造商同时参加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商投标;
2.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1年1月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8 其他要求:(1)投标人须满足自2020年1月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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