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3年废弃井(站)土壤检测技术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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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3年废弃井(站)土壤修复治理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油田公司《关于加快废弃场站排查发现问题整改的督办函》要求,对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反馈的230座废弃井站,涉及第二采油厂超二类值103座井(站)采用原位催化氧化法进行治理,修复治理后的污染土壤检测石油烃类<0.45%为合格。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62.05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1家服务单位,对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反馈的第二采油厂超二类值103座井(站)开展治理并回填恢复原貌,1座井(站)预估处理污染土壤25吨,最终金额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量及对应控制价计算结果为准,费用不超投资金额。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属地井站。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日前3
)至少有一项土壤原位修复治理相关业绩(需提供合同关键条款、对应结算发票(含清单),发票要求附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查询截图)。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完整的业绩证明材料,缺一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业绩。
3.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操作人员6人,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且为企业自有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对应的资格证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和公司盖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
以后成立)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同一项目招标。
3.7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2023 年 11 月 17 日至2023 年 11 月 24 日注册后查看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3年废弃井(站)土壤修复治理技术服务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油田公司《关于加快废弃场站排查发现问题整改的督办函》要求,对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反馈的230座废弃井站,涉及第二采油厂超二类值103座井(站)采用原位催化氧化法进行治理,修复治理后的污染土壤检测石油烃类<0.45%为合格。本项目预计投资金额162.05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招1家服务单位,对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反馈的第二采油厂超二类值103座井(站)开展治理并回填恢复原貌,1座井(站)预估处理污染土壤25吨,最终金额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量及对应控制价计算结果为准,费用不超投资金额。
2.3服务地点: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属地井站。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5标段划分:
□是,划分为 个标段。
☑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3.2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
3.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项目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操作人员6人,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资格证书;且为企业自有员工(须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对应的资格证书)。
3.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的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附表(包括财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加盖执业注册印章和公司盖章),审计报告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2022年度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同一项目招标。
3.7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单位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套(标段)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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