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3年下半年含油污泥安全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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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3年下半年含油污泥安全处置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下半年第二采油厂需对庆城县、华池县、环县、西峰区境内各作业区危险废物临时暂存点储存的含油污泥及井下作业、应急抢险、日常检维修产生的含油污泥HW08(071-001-08)、陇东油泥处理站处理后产生的尾渣HW08(900-210-08)合规转运处置。
2.2招标范围:预计产生1946吨油泥(落地油泥1100吨、暂存点油泥846吨)需委托外部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最高限价1267元/吨(不含税),计划投资246.6万元。其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包含油泥装卸、运输、安全处置、外协处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办理等所有费用。合同执行完后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不能超过计划投资。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
2.4标段划分:
£ 是,划分为 / 个标段。
R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HW08)(071-001-08)(900-210-08)(2022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3 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
3.4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6台及以上危险废物专用车(不能于其他投标单位提供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相同)。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车辆为第三方运输单位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2023 年 11 月 17 日 8 时至2023 年 11 月 23 日 24 时在线报名。
4.2招标文件每 套 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及开标
,下同)为 2023 年 11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2023年下半年含油污泥安全处置项目 已由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批准,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023年下半年第二采油厂需对庆城县、华池县、环县、西峰区境内各作业区危险废物临时暂存点储存的含油污泥及井下作业、应急抢险、日常检维修产生的含油污泥HW08(071-001-08)、陇东油泥处理站处理后产生的尾渣HW08(900-210-08)合规转运处置。
2.2招标范围:预计产生1946吨油泥(落地油泥1100吨、暂存点油泥846吨)需委托外部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本项目为固定单价项目,最高限价1267元/吨(不含税),计划投资246.6万元。其价格包含但不限于包含油泥装卸、运输、安全处置、外协处理、危险废物转移手续办理等所有费用。合同执行完后结算以实际工作量为准,不能超过计划投资。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
2.4标段划分:
£ 是,划分为 / 个标段。
R否,本项目不进行标段划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临时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HW08)(071-001-08)(900-210-08)(2022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且核准经营方式包括收集、贮存、利用(或处置)。
3.2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不存在资不抵债;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3.3 人员要求: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资格证书;每台车需配备1名驾驶人员及1名押运员。驾驶人员要求有有效的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押运员必须具备有效的押运证。
3.4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车辆应具备符合条件的转运车辆6台及以上危险废物专用车(不能于其他投标单位提供的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相同)。车辆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提供车辆行驶证并提供投标人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车辆为第三方运输单位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投标人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及第三方运输单位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类)
3.5 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6 本次招标
R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
4.2招标文件每 套 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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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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