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西青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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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青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预算金额:96.0万元
最高限价:96.0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符合上述通知和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近6个月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9)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如投标人企业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1月1
到 2023年11月2
,每天
09:00至11:3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2023年12月0
09点30分(北京
)。
项目名称:西青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
预算金额:96.0万元
最高限价:96.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1包 |
是 |
96 |
96 |
其他服务 |
编制《西青区城市更新行动计划(2023-2027年)》,协助做好西青区城市更新相关项目服务工作,包括初步项目谋划,以及正式方案审核等内容。 |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的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对符合上述通知和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的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或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 (3)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要求: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被授权人参加,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近6个月为被授权人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备查验)。 (4)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 (5)投标人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投标人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9)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如投标人企业符合上述情形之一,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2023年12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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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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