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征集三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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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3BZ07FG046F2/2023-JWGDFS-F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征集(第三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项目内容:
1、简要项目内容:选取5家合格的副食品配送商,3家为常用供应商,2家为备选供应商;全部供应商均作为准入平台供应商纳入建行供应链平台管理。
2、服务地点:佛山片区机关及各区子单位。
3、服务范围:服务期内副食品配送。供应商供应的内容包括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类、禽蛋品类、干调类及饮品类等副食品。
4、服务期限:采购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成立三年或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企业必须是非外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非外资参股企业、非有任何外资参股记录的企业。(含港、澳、台资,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提交承诺函原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11月1
起至2023年11月2
。(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2023年12月1
9时30分(北京
)
开标
:2023年12月1
9时30分(北京
)
项目编号:GPCGD23BZ07FG046F2/2023-JWGDFS-F1001
项目名称:某单位副食品供应商征集(第三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2000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项目内容:
1、简要项目内容:选取5家合格的副食品配送商,3家为常用供应商,2家为备选供应商;全部供应商均作为准入平台供应商纳入建行供应链平台管理。
2、服务地点:佛山片区机关及各区子单位。
3、服务范围:服务期内副食品配送。供应商供应的内容包括蔬菜、水果、肉类、水产类、禽蛋品类、干调类及饮品类等副食品。
4、服务期限:采购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成立三年或以上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以下2种证明材料之一:①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②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基本存款账号信息》)。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3. 投标人企业必须是非外资企业、非外资控股企业、非外资参股企业、非有任何外资参股记录的企业。(含港、澳、台资,经国务院国资委相关职能部门证实,最终控制人为国有企业的除外)(提交承诺函原件)。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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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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