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6局天陇铁路项目,21局东乡县沿洮河经济带棚户区改造(三期)—B区地块项目、金塔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且末县高标准农田土地开发项目一期七标项目、兰合铁路兰州枢纽项目(钢材、水泥、柴油)联合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3-11-1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本建设项目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甘发改交运〔2020〕71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甘肃天陇铁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天水至陇南铁路EPC工程总承包2标土建四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2本建设项目东乡县沿洮河经济带棚户区改造(三期)-B区地块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县发改【2021】167号、住建发【2022】43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东乡族自治县振东城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国家专项资金,债券资金及县级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东乡县沿洮河经济带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B区地块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钢材、水泥进行公开招标。
1.3本建设项目金塔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金塔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金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特许经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金发改行08号)及金塔县人民政府批复的《金塔县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人居环境提升改造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金塔县润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项目资本金、高标准农田补助资金、债务资金,专项债务资金,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塔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4本建设项目且末县高标准农田土地开发项目一期七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且发改项目备(2023)0044号以且发改项目备(2023)004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且末县众泰欣农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融资,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且末县高标准农田土地开发项目一期七标段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1.5本建设项目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以国铁集团、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兰州至合作铁路调整可研报告的批复(铁发改函〔2020〕29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兰合铁路引入兰州枢纽工程项目经理部一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的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天陇铁路Ⅱ标四分部起于陇南市康县望关镇附近,起讫里程为DK159+343.18~DK186+923(其中短链12390.35m),线路全长15.189km,含车站1座(佛崖车站),越行站1座(柏杨树坝站),三线大桥1 座/493m(其中现浇梁五跨168m),箱形桥2座,涵洞6座,路基工程1387.97m,隧道2座/13307.82m(其中白杨里隧道6144.82m,安化隧道7163m与站前5标十八局合修),斜井2个(白杨里隧道斜井和安化隧道1#斜井)。
2.1.2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东乡县沿洮河经济带棚户区改造(三期)—B 区地块项目总用地面积74396.4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2562.43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 122168.19平方米,住宅部分建筑面积为115791.93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559.72平方米,配套幼儿园建筑面积2899.97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916.5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0394.24平方米,地下车库建筑面积 30037.90平方米,幼儿园地下建筑面积356.34平方米,规划新建建筑包括20栋高层住宅楼,其中住宅建筑层数为10-18层,最高建筑高度为53.17米、地下车库、沿街商业及幼儿园为单层及多层公共建筑,新建建筑总户数987户。
2.1.3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金塔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项目总投资99,672.33万元。 本项目注册资本总额暂定为7,000万元,由政府方实缴出资2,100万元,占股30%,社会资本方实缴出资4,900万元,占股70%。 本项目资本金总额为19,934.47万元,来源于资本公积和项目公司股权出资,其中资本公积12,934.47万元,全部来源于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股权出资7,000万元,政府方和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3:7,其中政府方出资2,100万元,社会资本出资4,900万元; 项目融资计划和项目资本金到位
2.1.4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且末县高标准农田土地开发项目一期七标项目包括8283.78亩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林工程等。
2.1.5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至合作铁路引入兰州枢纽工程主体主要由新建柳泉隧道、联络线特大桥和兰州南滨河西路改移等工程构成,计划于2025年建成,总投资约8.2亿元。项目所在区域临近兰州水源地、兰州石化公司等,地下管网复杂,环保任务艰巨。同时,项目还要上跨兰新铁路、中川城际铁路、兰州北环货线、兰州西柳沟立交等已有铁路和公路。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或2022年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注册公司(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及其销售公司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行业无该项的除外)。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提供设备年检报告或经过公证的证书)。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3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招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同时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2022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新注册生产厂家(不足1个财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元(含)人民币(其中,QMCY01包件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200 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招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招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1-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产品合法来源的证明材料;②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③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④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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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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