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务工作专业“理实一体”智慧实训室建设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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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ZB-2023-311
项目名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务工作专业“理实一体”智慧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3000AWK
预算金额(元):178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务工作专业“理实一体”智慧实训室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系党务工作专业特色,拟建设“理实一体”智慧实训室,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学院内致知楼A区207、208两间教室改造,改造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可容纳实训员60人左右,设有理教区(智慧教室)、实训区(党务服务忠心,组织活动区,模拟谈心谈话室)等区域,费用预算178万元(含税)。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以实际交付
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以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无需缴纳或免税的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四)本项目 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具体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视同中小企业):符合《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规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采购标的物相关行业。 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戒毒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企业符合相关规定的视同中小企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相关行业。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11月1
至 2023年11月2
,每天
00:00至11:59 ,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项目编号:HDZB-2023-311
项目名称: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务工作专业“理实一体”智慧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项目序列号: P5200002023000AWK
预算金额(元):1780000.00
最高限价(元):标包1:
采购需求:
标项1
标项名称: 贵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党务工作专业“理实一体”智慧实训室建设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78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国务院发布《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系党务工作专业特色,拟建设“理实一体”智慧实训室,主要改造内容为对学院内致知楼A区207、208两间教室改造,改造面积约为300平方米,可容纳实训员60人左右,设有理教区(智慧教室)、实训区(党务服务忠心,组织活动区,模拟谈心谈话室)等区域,费用预算178万元(含税)。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包1:以实际交付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项1: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标项1: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
3.申请人的一般资格要求:
标项1: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如下:供应商属于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体要求:提供2021或2022年度公司的财务报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新成立的企业,应提供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体要求:提供2023年以来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无需缴纳或免税的提供相关有效证明材料)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b.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法院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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