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气体办公楼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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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 广钢气体办公楼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芳村大道东2号。建筑物占地面积约790㎡,建筑面积约5200㎡,层高6层、局部7层,呈“V”字型建筑。根据项目需求文件和招标人的项目管理要求,负责广钢气体办公楼项目预算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工作。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总工期:105连续 日历天(含春节等节假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12 月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3月 3
。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568万元(含税),其中绿色安全防护措施费942035.33元,暂列金1330000元,暂估价2602600元。
注: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的要求设置。
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③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已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判定为无效标 。
三、招标项目信息会注册后查看。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 2023-11-10 12:00:00起至2023-11-14 23:59:59期间。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
工程名称: 广钢气体办公楼项目
招标范围:本项目用地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白鹤洞芳村大道东2号。建筑物占地面积约790㎡,建筑面积约5200㎡,层高6层、局部7层,呈“V”字型建筑。根据项目需求文件和招标人的项目管理要求,负责广钢气体办公楼项目预算批复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工作。
要求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承包方式: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等对本项目实施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等)。合同价款根据招标文件和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和结算。结算方式具体按合同条款规定。
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总工期:105连续 日历天(含春节等节假日)。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3 年12 月15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 年3月 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2568万元(含税),其中绿色安全防护措施费942035.33元,暂列金1330000元,暂估价2602600元。
注: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暂列金额、暂估价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相关内容。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的要求设置。
4、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现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②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③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6、投标人已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七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均判定为无效标 。
三、招标项目信息会注册后查看。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人民币)。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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