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中油好客e站”全体系运营与策划营销项目二次-项目公告
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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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谈判条件
本谈判项目中国石油福建销售公司“中油好客e站”全体系运营与策划营销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采购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销售分公司。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
2.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为加强营销活动的运营和策划工作,优化“中油好客e站”微信服务号和APP、直批APP、企业微信、线下推广等管理,开展营销活动的全体系运营和推广工作。
2.2采购范围:负责福建公司“中油好客e站”微信服务号和APP、直批APP、企业微信、线下推广等的营销策划与整体推广,开展日常文案加工、运营维护、页面美工和行业调研分析及外部资源整合。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起2年。
2.4付款方式:本项目付款方式对公转账。
2.5服务地点:福建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按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资不抵债的情况。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投标人的成立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1月
3.4信誉要求(以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4.3未被中国石油谈判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4.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5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分包。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谈判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谈判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4 日 16 时(北京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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