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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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9c81d36a-b988-4518-95b8-6c882dab1f34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9c81d36a-b988-4518-95b8-6c882dab1f34
建设规模: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涉及珠街乡比此村、子堂村和羊街村民委员会,规划建设规模16.3795公顷,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5.7075公顷(均为旱地,其中净增耕地面积10.6132公顷),计划新增粮食产能65977.00公斤,新增耕地率64.80%,新增耕地平均利用等为11.9等。项目规划预算投资为634.71万元。9c81d36a-b988-4518-95b8-6c882dab1f3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标段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 2023-11-15 18: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 2023-11-29 09:00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34.7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项目承接主体(投资主体和施工主体)。其中项目投资主体主要负责该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验收、管理及维护和移交;施工主体主要负责项目的建设施工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的实施,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
计划工期(日历天): 1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满足要求的投融资主体(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法人证,具备提供投融资服务及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能力,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法人证,具备提供投融资服务及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能力,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其他要求:投标人(施工主体)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B证、C证)并在有效期内。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满足要求的投融资主体(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
: 2023-11-29 09:00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9c81d36a-b988-4518-95b8-6c882dab1f34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0.0% 贷款 0.0% 外资 0.0% 9c81d36a-b988-4518-95b8-6c882dab1f34
建设规模: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涉及珠街乡比此村、子堂村和羊街村民委员会,规划建设规模16.3795公顷,项目实施后新增耕地15.7075公顷(均为旱地,其中净增耕地面积10.6132公顷),计划新增粮食产能65977.00公斤,新增耕地率64.80%,新增耕地平均利用等为11.9等。项目规划预算投资为634.71万元。9c81d36a-b988-4518-95b8-6c882dab1f34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土地整理及地质灾害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标段名称: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34.7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比此等3个村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承接主体,主要是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取项目承接主体(投资主体和施工主体)。其中项目投资主体主要负责该项目的融资、投资、建设、验收、管理及维护和移交;施工主体主要负责项目的建设施工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的实施,施工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保山市昌宁县珠街乡。
计划工期(日历天): 1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满足要求的投融资主体(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法人证,具备提供投融资服务及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能力,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业绩要求: 无。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有效法人证,具备提供投融资服务及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能力,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2.项目总负责人:具备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3.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经审计财务状况或财务情况说明。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信用中国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中没有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6.其他要求:投标人(施工主体)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B证、C证)并在有效期内。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满足要求的投融资主体(2)联合体投标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权利和义务;(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承担连带责任,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4)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5)联合体成员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是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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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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