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金大道北侧土方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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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冶金大道(328省道~创新路)北侧
2.1.2项目概况: 冶金大道(328省道~创新路)北侧场地平整约20万平方米,清运淤泥约2万立方米,清表外运土方约2.9万立方米,清运杂土及垃圾约3.6万立方米,内转回填约8万立方米,缺土挖运回填约3.56万立方米,树根及其他根茎挖除。
2.1.3合同估算价:6206111.18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备注:冶金大道向北60亩地平整在15天内完成
2.1.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申请人须参加投标登记。
3.8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3年1月
以来(项目负责人连续六个月及以上、授权委托人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3.9根据苏建函建管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合格而其它资质核查结果不合格,不影响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10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的期间。
3.11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 2023 年11月 9 日至 2023 年11月 19 日;
4.2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为:2023年11月 20 日9时 00 分。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冶金大道(328省道~创新路)北侧
2.1.2项目概况: 冶金大道(328省道~创新路)北侧场地平整约20万平方米,清运淤泥约2万立方米,清表外运土方约2.9万立方米,清运杂土及垃圾约3.6万立方米,内转回填约8万立方米,缺土挖运回填约3.56万立方米,树根及其他根茎挖除。
2.1.3合同估算价:6206111.18元
2.1.4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备注:冶金大道向北60亩地平整在15天内完成
2.1.5 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以及相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相关要求详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
3.3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7投标申请人须参加投标登记。
3.8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章的2023年1月
3.9根据苏建函建管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标的企业资质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资质核查结果为不合格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3.10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
3.11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4.2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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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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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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