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智能采矿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大桥局兴保铁路复线、14局雄忻高铁雄保段三标、14局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16局轨道交通Z4线一期、17局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22局清源水城欧洲小镇项目物资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8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1.1智能采矿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智能采矿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太重煤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兴保铁路复线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2】372号文件批准建设,兴保铁路复线项目土建工程II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兴保铁路复线项目土建工程II标段项目部,建设单位为山西世忻铁路运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保定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965号文件批准建设,雄忻高铁雄保段三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雄保段三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水泥、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481号文件批准建设,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山西大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8合同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已由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C区施工(二标段)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C区施工(二标段)工程项目部,建设单位为山西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7清源水城欧洲小镇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清源水城欧洲小镇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清徐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智能采矿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南北宽约106m,东西长约183m,总面积约19463.06㎡,共占地约29.19亩。本次建设内容包括科研楼一座,占地面积1900㎡,建筑面积10913㎡,共6层,地下1层车库及其他,地上5层,地上建筑面积8297.6㎡。
2.1.2兴保铁路复线项目土建工程II标段项目
兴保复线工程新建线路全长21.815km,改建既有线0.3km,冯红铁路代建工程2.394km。其中吕梁市兴县境内7.793km,忻州市保德县境内14.022km。特大、大中桥16座,总长度4.440km(桥高60m以上高桥3座,其中东车场安家山河大桥为百米高桥);隧道8座总长度8.787km(利用既有隧道1座,郑家塔隧道0.704km),其中最长隧道为2.812km(新张家村隧道),桥隧比60.67%。全线公路上跨桥4座,其中1座新建、1座改建、1座利用、1座协议拆除。
我单位负责本标段内上跨东环线立交桥、冯家川立交桥延孔工程、复线武家沟特大桥、复线后冯家川大桥、东车场安家山河大桥、佃子梁1号中桥、佃子梁2号中桥、东环线1号中桥、佃子梁3号大桥的土建施工。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桥3座、公路上垮桥2座(1座新建、1座改建)。
2.1.3雄忻高铁雄保段三标项目
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焦庄乡,供应里程范围为DK8+887.75~DK19+498.09,共11km。位于DK10+300线路右侧约300米内,保定东特大桥244#墩至251#墩之间,占地约106亩,主要承担预制、架设双线简支箱梁270孔(24m梁17孔,32m梁253孔),单线简支箱梁56孔(均为32m)。共计326孔箱梁制、运、架。
2.1.4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
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境内。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75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总装机容量为1500MW,额定发电水头649m。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电站建成后,在山西电网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主要由上水库、水道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合同工期:2222天。
2.1.5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8合同段项目
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共2站2区间:泰达站(不含)—文化中心站—于家堡站。线路长约2.576km,设2座车站,其中于家堡站及相邻区间土建已施工完毕,文化中心站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该站与规划B7、B2线换乘。文化中心站建筑面积约33238.9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 11.05米,最大基坑深度19.53米。
2.1.6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C区施工(二标段)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项目东侧为吕梁大道,南侧为纬十六路,西侧为经二路,北侧为纬十五路。工程内容:负责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C区C07#、C08#、C09#、C10#、C11#、C13#换热站及地库的施工,总建筑面积69569㎡。
2.1.7清源水城欧洲小镇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位于清徐县文源路北,东起规划中华老字号非造文化街,西至菜市街,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9162.74m2(合58.74亩),总建筑面积31284.16m2。主要建设29栋商业建筑,配套给排水、采暖、电气、绿化、硬化、铺装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不足1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不足1年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不足1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不足1年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不足1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由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不足1年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则需提供其为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应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不足1年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如分支机构参与,此处对注册资本无要求,需求提其总公司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由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不足1年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需在项目工地无偿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至少一辆(运载能力至少5吨,车辆手续齐备、有上路行驶权;需由投标人配备提供1-2名驾驶司机,驾照符合相关要求,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件;由投标人配备提供1名押运员,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证件),用于工地现场设备加油,随叫随到。交货时直接将油料加入现场施工设备中,计量验收交货。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23年11月2
17时00分。
1.1智能采矿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建安分公司智能采矿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太重煤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兴保铁路复线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2】372号文件批准建设,兴保铁路复线项目土建工程II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兴保铁路复线项目土建工程II标段项目部,建设单位为山西世忻铁路运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新建雄安新区至忻州高速铁路(保定段)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2020】1965号文件批准建设,雄忻高铁雄保段三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雄忻高铁雄保段三标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站房工程项目管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水泥、钢绞线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481号文件批准建设,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山西大同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天津市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批准建设,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8合同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8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6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已由吕梁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C区施工(二标段)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C区施工(二标段)工程项目部,建设单位为山西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7清源水城欧洲小镇EPC总承包项目已由清徐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清源水城欧洲小镇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建设单位为清徐县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智能采矿装备技术全国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项目位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唐槐产业园区,南北宽约106m,东西长约183m,总面积约19463.06㎡,共占地约29.19亩。本次建设内容包括科研楼一座,占地面积1900㎡,建筑面积10913㎡,共6层,地下1层车库及其他,地上5层,地上建筑面积8297.6㎡。
2.1.2兴保铁路复线项目土建工程II标段项目
兴保复线工程新建线路全长21.815km,改建既有线0.3km,冯红铁路代建工程2.394km。其中吕梁市兴县境内7.793km,忻州市保德县境内14.022km。特大、大中桥16座,总长度4.440km(桥高60m以上高桥3座,其中东车场安家山河大桥为百米高桥);隧道8座总长度8.787km(利用既有隧道1座,郑家塔隧道0.704km),其中最长隧道为2.812km(新张家村隧道),桥隧比60.67%。全线公路上跨桥4座,其中1座新建、1座改建、1座利用、1座协议拆除。
我单位负责本标段内上跨东环线立交桥、冯家川立交桥延孔工程、复线武家沟特大桥、复线后冯家川大桥、东车场安家山河大桥、佃子梁1号中桥、佃子梁2号中桥、东环线1号中桥、佃子梁3号大桥的土建施工。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桥3座、公路上垮桥2座(1座新建、1座改建)。
2.1.3雄忻高铁雄保段三标项目
项目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焦庄乡,供应里程范围为DK8+887.75~DK19+498.09,共11km。位于DK10+300线路右侧约300米内,保定东特大桥244#墩至251#墩之间,占地约106亩,主要承担预制、架设双线简支箱梁270孔(24m梁17孔,32m梁253孔),单线简支箱梁56孔(均为32m)。共计326孔箱梁制、运、架。
2.1.4山西浑源抽水蓄能电站水库工程项目
项目位于山西省大同市浑源县境内。电站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75MW的立轴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总装机容量为1500MW,额定发电水头649m。工程为一等大(1)型工程,永久性主要建筑物为1级建筑物,永久性次要建筑物为3级建筑物。电站建成后,在山西电网系统中承担调峰、填谷、调频、调相、事故备用等任务。电站主要由上水库、水道系统、地下厂房及开关站、下水库等建筑物组成。合同工期:2222天。
2.1.5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8合同段项目
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共2站2区间:泰达站(不含)—文化中心站—于家堡站。线路长约2.576km,设2座车站,其中于家堡站及相邻区间土建已施工完毕,文化中心站为地下二层岛式车站,该站与规划B7、B2线换乘。文化中心站建筑面积约33238.9平方米,最大单跨跨度 11.05米,最大基坑深度19.53米。
2.1.6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C区施工(二标段)工程项目
工程地点:吕梁市方山县大武镇,项目东侧为吕梁大道,南侧为纬十六路,西侧为经二路,北侧为纬十五路。工程内容:负责吕梁新区丽水苑项目C区C07#、C08#、C09#、C10#、C11#、C13#换热站及地库的施工,总建筑面积69569㎡。
2.1.7清源水城欧洲小镇EPC总承包项目
项目位于清徐县文源路北,东起规划中华老字号非造文化街,西至菜市街,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9162.74m2(合58.74亩),总建筑面积31284.16m2。主要建设29栋商业建筑,配套给排水、采暖、电气、绿化、硬化、铺装工程等。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3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物资生产厂经营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应具备低松驰预应力钢绞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必须为符合国标的产品,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预应力钢绞线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5)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由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的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分支机构无独立法人资格,则需提供其为总公司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应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格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截止开标当日注册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由具有取得资质认定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二年(2022年1月至今)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一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一年(2023年1月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铁路项目:投标人不在国铁集团下发的《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处理期限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需在项目工地无偿提供自带有经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标定合格的自动计量装置的加油车至少一辆(运载能力至少5吨,车辆手续齐备、有上路行驶权;需由投标人配备提供1-2名驾驶司机,驾照符合相关要求,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证件;由投标人配备提供1名押运员,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证件),用于工地现场设备加油,随叫随到。交货时直接将油料加入现场施工设备中,计量验收交货。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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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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