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开诊必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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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LZ-2023-BTCG34
项目名称: 泊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开诊必需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4762100.00
最高限价: 4762100
采购需求: 为满足工作需要,部分医技科室必须采购手术灯、石蜡切片机、监护仪、吊塔、高频电刀、气管镜洗消工作站、多导联电生理检查仪、宫腔检查镜、高压注射器、膝关节线圈、肩关节线圈等设备#detail#泊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开诊必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_#pdf#_#349afb0e-f060-4774-80fb-1d723ad0239a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得少于合同估算总金额的3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得少于60%。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仅提供一类医疗器械、非医疗器械的联合体成员可不做以上资格要求);(2)所投核心产品及所有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3)所投核心产品及所有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或社会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权利,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也可以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权利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一类医疗器械及非医疗器械可不做资格要求);8)联合体的组成须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 2023年11月0
至 2023年11月13日, 9-12-12-17
项目编号: HBLZ-2023-BTCG34
项目名称: 泊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开诊必需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4762100.00
最高限价: 4762100
采购需求: 为满足工作需要,部分医技科室必须采购手术灯、石蜡切片机、监护仪、吊塔、高频电刀、气管镜洗消工作站、多导联电生理检查仪、宫腔检查镜、高压注射器、膝关节线圈、肩关节线圈等设备#detail#泊头市中医医院新院区开诊必需设备购置项目招标公告#_#pdf#_#349afb0e-f060-4774-80fb-1d723ad0239a
合同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免费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预留给中小企业的份额不得少于合同估算总金额的35%,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份额不得少于60%。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申请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申请人如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如为联合体投标,仅提供一类医疗器械、非医疗器械的联合体成员可不做以上资格要求);(2)所投核心产品及所有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3)所投核心产品及所有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自然人或社会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权利,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也可以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各方拟承担的责任和权利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一类医疗器械及非医疗器械可不做资格要求);8)联合体的组成须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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