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S331-JHDD-AB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3-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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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S331-JHDD-ABSG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31省道金湖东段改扩建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 苏发改基础发〔2016〕1027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以苏交公程〔2018〕18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331省道金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331省道金湖段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淮安市金湖县境内。
2.2建设规模:331省道金湖东段位于金湖县范围内,起自金湖县与宝应县交界处,跨宝应湖,经银涂镇、前锋镇,跨大汕子河后,接331省道老路,向南沿老路扩建至宝应湖农场后,继续向南止于用已建成的乌龙渡大桥,全长约22.817公里。拟采用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路基宽度26米。
2.3计划工期:施工工期3
2.4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内容为交通安全设施K16+000-K22+925左半幅,用作半幅通车。本次对路基填高大于3m路段,路侧3m范围内有内存在常水深0.5m以上的水体路段、盖板涵路段、路侧设有标志路段等均设置SB级波形梁护栏,SB级波形梁护栏长4516米。(具体实施内容以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责任期修复等。工程建安费约220万元。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一个标段,即S331-JHDD-ABSG1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生成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1.3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
(备注:投标人如果提供分包业绩的,需要同步提供发包人(或者发包人与承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下同。)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2020年1月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3)投标人具有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CC级及以上(注: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报告扫描件,须体现信用等级;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或信用报告在江苏省内信用主管部门备案的证明材料)。
(4)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20年1月
3.1.5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
①持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2018年1月
④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
①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道路与桥梁、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交通专业相关职称);
②持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③2018年1月
④无在岗项目。
注:主要人员(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①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②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其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3.1.6其他要求:①人员要求:必须配备独立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2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企业,如:施工特级、一级及交通工程资质企业;设计甲级、乙级资质企业;监理甲级、乙级资质企业)。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8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员和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相关人员本月或者上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人员社保缴费证明是指:投标人提供在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相关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相关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3.9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根据《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条,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各方须均为中小微企业)。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得分给予增加,用增加后的价格得分参加评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服务费206元/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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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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